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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就“风险警示板” 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 2012-07-30T10: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上交所 风险警示
概念:上交所拟设风险警示板 , 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股票交易
为防范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风险,保障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切实执行,上交所拟设立风险警示板,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将在该板进行交易,其中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幅限制为1%,跌幅限制为5%,退市整理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均为10%。
投资者买卖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应当采用限价委托方式;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幅限制为1%,但A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5元人民币的,其涨幅限制为0.01元人民币,B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05美元的,其涨幅限制为0.001美元。风险警示股票的跌幅限制为5%;退市整理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均为10%。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交所可以调整上述涨跌幅比例限制。
[编者按]上交所27日发布了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通知。《细则》将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幅限制为1%,风险警示股票的跌幅限制为5%。退市整理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则均为10%。
根据新规计算,在纳入此限制后ST股要想翻倍需要100个涨停板,因此上交所这个新制度也引起了市场人士的关注,市场普遍认为,这一政策如果实施现有的ST股和*ST股将直接悲剧,1%的日涨幅几乎可以完全限制炒作,而涨跌幅限制的不对称更是极度加剧了这些品种的风险。英大研究所所长李大霄昨日下午在微博上评论称,这是提醒投资者“与好人为伍,好股为伍,拥抱优质股,警惕垃圾及风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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