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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打击囤地 下月征闲置费 @ 2012-06-08T03: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闲置土地 闲置费 国土部
概念: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 2012年5月22日国土资源
《经济通通讯社记者俞瑾7日报道》国土部出招整治“囤地”,自7月1日起,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闲置土地,将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 国泰君安国际地产业分析师余立峰接受《经济通通讯社》访问时表示,新规明确界定“闲置”的定义,杜绝此前开发商分很多年“龟速” ... 观看全文
该行称,虽然下调其盈测,但该股估值不昂贵,2012年预测市盈率7.7倍,市账率0.6倍,评级“买入”。料A股发行将以溢价定价,将会成为升因。 国土部正式发布经修订通过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闲置土地,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自下月1日起施行。
国土部今日发布《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闲置土地,将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该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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