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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闲置土地一年征费二成 @ 2012-06-07T20: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闲置土地 一年 国土部 闲置费
概念:满一年未动工开发 , 2012年5月22日国土资源
中新网6月7日电 国土部今日正式发布经修订通过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闲置土地,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该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对于企业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按土地出让或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国土部:闲置土地满一年按地价20%征闲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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