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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称唯冠拥有IPAD商标 @ 2012-04-25T07: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唯冠 IPAD商标 中国
概念:深圳唯冠IPAD商标 , 中国大陆国家工商
发生在苹果公司和唯冠集团间的IPAD商标法律大战很有看头,苹果公司采用迂回战术,通过下属IP公司购买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台北唯冠”)手中持有的IPAD商标,转让协议附件特别指出转让商标包括中国大陆地区的IPAD相关商标。问题就出在大陆的商标上,台北唯冠不是大陆IPAD商标权利人,真正权利人是位于深圳的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唯冠”)。虽然两个“唯冠”的老板都是杨荣山,杨荣山本人也在“唯冠深圳IPAD出售事宜呈批表”上批示了“准”字,但是这两个事实没有法律意义,从法律层面来看,没有深圳唯冠的书面授权,台北唯冠无权出售属于深圳唯冠的商标权。
新华社报导,中国国务院国家知识产权(即智慧财产权)局昨突然开记者会,针对IPAD中国商标争讼案公开发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傅双建强调,依中国法律规定,深圳唯冠仍是IPAD商标的合法注册者。中国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也在一场网路访谈表示,政府认为深圳唯冠拥有IPAD商标所有权,但也称该案目前正由法院审理中。
据称,深圳唯冠的母公司--台湾唯冠将IPAD商标售予苹果电脑,但是深圳唯冠主张前述的转让协议并没有涵盖中国大陆地区。
同时,针对深圳台企唯冠告苹果IPAD侵犯商标,昨大陆工商总局重申,法院终审前,深圳唯冠仍是IPAD商标唯一合法注册人。
去年开始,唯冠与苹果的“IPAD商标权属纠纷”令公众对知识产权的关注度达到一个高点。一向善于挥舞知识产权大棒的苹果公司在深圳输了官司,这场关于“IPAD”商标权的争夺战甚至影响到了IPAD未来在中国市场的销售,也让大家活生生地见识到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而今年NBA球星乔丹在起诉中国乔丹体育,更是将这种关注推向了一个高潮。本周是2012年上海市知识产权宣传周,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公布了2011年上海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本报独家披露这10件案件的具体内容,并请有关专家加以点评。
唯冠台北公司及唯冠深圳公司分别于2000年和2001年在海外及中国内地注册了多个IPAD商标。2010年,唯冠深圳公司在中国对苹果起诉,指控苹果在购买IPAD商标上存在商业欺诈和不公平竞争。唯冠出示证据称,从未将中国大陆的IPAD商标权转让给苹果或其子公司。唯冠因此要求苹果赔偿损失,并剥夺苹果通过不正当竞争行为获得的利润,以及要求法庭下达禁令,阻止苹果继续使用通过欺诈手段获得的商标。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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