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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管条例刑罚拟加重 @ 2012-04-17T00: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条例 政府 淫亵及不雅物品
概念:淫亵物品审裁 , 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第二阶段谘询展开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表示,当局建议加重《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的最高刑罚和改革淫亵物品审裁处。 政府今天(4月16日)就条例的检讨展开第二阶段公众谘询,谘询期至7月15日。苏锦梁会见传媒时表示,大多数公众人士支持加重罚则以加强阻吓作用,最近有免费报章
政府展开检讨《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第二阶段公众谘询,谘询期由今日起至七月十五日。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说,当局就改革淫亵物品审裁处的制度,提出两个方案,一是由政府委任法定审裁机构及上诉委员会,代替淫审处,评定淫亵物品的类别。
政府就检讨淫亵及不雅物品条例, 展开第二阶段谘询, 建议剔除淫亵及不雅物品审裁处的行政职能, 并提高罚则.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表示, 现时淫审处需要负责为物品评级及分类, 亦要负责司法裁定, 做法并不理想, 所以提出由政府代替司法机构, 成立法定审裁机构和上诉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表示, 《 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 的第二阶段谘询今日正式展开, 为期三个月。 苏锦梁说, 在第一阶段的谘询中, 公众反映认为局方应就法例加强刑罚, 而最近亦有免费报刊登不良资讯, 引起公众对条例的关注, 局方建议倍增条例的最高罚款,
政府建议把发布淫亵及不雅物品的罚款提高一倍、 至八十万元至二百万元。 又建议剔除淫审处现行的仲裁职能, 交由退休法官出任主席的法定机构负责评审和上诉工作。 政府指上次谘询时, 很多市民认为淫亵及不雅物品条例的刑罚太轻, 政府再次发出谘询文件建议加重罚则,
《 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 第二阶段公众谘询展开, 为期三个月, 至本年7 月15 日。 政府表示, 首阶段谘询期间, 公众人士支持加重罚则, 政府建议触犯淫亵物品罪行, 由现时最高罚款100 万, 提高至200 万, 监禁年期维持3 年; 不雅物品方面, 首次定罪, 罚款增
政府就检讨淫亵及不雅物品条例, 展开为期三个月的第二阶段公众谘询, 建议剔除淫亵及不雅物品审裁处的行政职能, 并加重发布淫亵及不雅物品的罚则.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表示, 现时淫亵及不雅物品审裁处, 需要负责为物品评级及分类, 亦要履行司法裁定的职能,
系统侦测到你的FLASH PLAYER未能符合要求,请按此到ADOBE网站下载最新的版本。 政府建议,初次触犯《淫亵物品罪》,罚款由100万元倍增至200万元及监禁三年;初犯《不雅物品罪》,亦加重刑罚至80万及最高监禁一年。 政府同时提出,把淫审署目前的淫亵物品评级工作,改由
政府今日起展开《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检讨第二阶段公众谘询,为期3个月,至7月15日止。 政府早前展开全面检讨《条例》,并于2009年完成首阶段公众谘询。首阶段谘询结果显示,各界大致赞成保留现时《条例》的规管制度,以及加重刑罚以加强《条例》的阻吓作用。
《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第二阶段公众谘询展开,由今日起至本年7月15日,为期3个月。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表示,公众人士在首阶段谘询中支持加重罚则,当局亦建议倍增违反条例的最高罚款,淫亵物品罪行罚款拟增至200万,而不雅物品的罚款则增至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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