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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境物品新规 陆海关总署澄清 @ 2012-03-31T13: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奶粉
概念:200元奶粉征 , 海关总署修订进境物品
海关总署澄清旅客带二百元奶粉入境毋须征税
    昨晚9点,海关总署官网对新政策作出了说明,表示《公告》出台主要目的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当调整部分物品完税价格,不涉及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政策的调整,进境旅客仍可免税携带进境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自用物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税额度也未作调整。所谓“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的说法是理解有误。
本报讯(记者涂露芳)昨天,网上关于进境物品完税政策调整后,携带进口奶粉超过200元就将征税10%的说法广为流传,相关微博被转发数万条。对此,海关总署昨日晚间发布声明,称“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的说法是理解有误。
人民网北京3月30日电(记者杜海涛)海关总署日前发布《海关总署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此前,有个别媒体报道说,根据《公告》,“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种说法理解有误,是不准确的。根据公告,奶粉的完税价格为200元/千克,税率10%,这是针对超出海关许可范围的奶粉而言的。只要符合“合理、自用”的原则,且在海关许可的范围内,进境旅客自带或邮寄的奶粉就不用缴税。
昨天上午,一则“海关总署修订进境物品税表自4月15日起奶粉超200元将征税”的消息被一些媒体转载,相关微博被转发数万条。众多网友认为,这是海关总署对奶粉进口首次采取征税措施。不过,昨日海关总署发布消息,所谓“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的说法是理解有误。
中国网3月30日讯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海关总署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图表显示,奶粉完税价格为200元,自2012年4月15日起执行。
海关总署重新修订的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自4月15日起执行,其中,进口奶粉价值超200元将征税10%,香水价值超300元课税50%,触屏式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和触屏式手机完税价格另行确定,税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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