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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之争庭审直击:6小时PK未见分晓 @ 2012-03-01T02: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IPAD商标 苹果 唯冠
概念:苹果公司 , 深圳唯冠IPAD商标
据央视报道,苹果公司和英国IP公司提出的三项上诉请求包括: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者改判;诉讼费用由对方承担。上诉方认为,深圳唯冠是涉案合同的当事人,英国IP公司已经与唯冠集团达成了商标全球转让交易,而涉案的IPAD商标的转让行为是本次交易的一部分。
“IPAD之争”始源唯冠 (00334) 当年透过台湾分公司出售IPAD商标与苹果之时留有一手,令到商标只涉及大陆以外的全球地区。现时债台高筑的唯冠动机非常明显,就是要苹果付出“可观”的赎金,唯冠才肯为IPAD松绑放人。唯冠要求的赎金,据闻高达20亿港元。
就IPAD商标,唯冠深圳公司认为苹果公司在获取时有欺诈行为。曾有报导说,唯冠欲在美国索赔20亿美元。坊间舆论一片哗然,很多人都认为唯冠狮子大开口,逮着个有钱的主,就要求若干若干。不过,后续报导称,唯冠方面“没有提出具体赔偿额”,唯冠“寻求的只是一个商业性质的合作,即把唯冠所有的中国大陆IPAD商标权卖给苹果。”而有论者注意到,唯冠这个曾经的全球四大显示屏制造商之一,今天已经非常困顿,大部分资产已遭法院冻结,前主席杨荣山更是在2010年8月就被法院颁令破产。
但IPAD在中国市场正遇到不大不小的阻碍——与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唯冠”)的商标侵权纠纷。2月2日,有消息称,针对深圳法院的一审判罚,苹果对该结果表达了不满,准备再次提起上诉。另据媒体报导,“IPAD商标权案二审时间仍旧未定,但苹果重新提出了多条诉讼请求。”昨日,记者一直未能联系到深圳唯冠和案件的代理律师求证相关事宜。
而在中国市场,苹果与深圳唯冠公司的IPAD商标诉讼纠纷已经纠缠3年。2011年年底,深圳中级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苹果要求认定唯冠侵权的请求被驳回。而近日据媒体报导称,唯冠方面于2011年初向北京一工商分局进行了投诉,其理由是因为该辖区内有苹果在中国的5个直销点之一,而工商分局已经立案受理。由于商标侵权案的处罚要根据非法经营额作为计算依据,有媒体报导称,在去年6月份工商分局就确定了2.4亿元的罚款,但因为苹果提出异议,目前该罚单还尚未进入执行程序,该数字并没有得到苹果公司以及相关工商分局的确认。
苹果与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确权诉讼案终审于今(29)日上午正式在大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对于外界猜测苹果公司可能追加台湾唯冠为共同被告,在上午已结束的庭审中,苹果公司已表示不追加台湾唯冠为被告,并提交了新的证据。上午的庭审持续约三个小时,下午2时30分双方还将进行法庭辩论。
早在2000年,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注册IPAD商标;2001年,唯冠旗下的唯冠科技(深圳)公司在大陆注册IPAD商标。当时苹果尚未推出IPAD平板电脑。2009年,唯冠台北公司将IPAD全球商标以3.5万英镑价格卖给苹果。
抢注林书豪相关商标、唯冠与苹果争夺IPAD商标、义乌灯具商人抢注IPHONE商标……一系列事件风生水起。鉴于苹果的前车之鉴,FACEBOOK迅速出手,在中国申请注册了THEFACEBOOK、FACEBOOK的英文商标,并申请注册了可能想到的所有相关中文名称,无论是音译还是意译,包括脸谱、面书、费司布克、菲丝博克等61个不同商标,其中部分已获通过。业内人士戏称,除了“非死不可”,FACEBOOK把相关商标都申请注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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