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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冠诉苹果总经销商案 明日在上海开庭 @ 2012-02-21T18: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IPAD 唯冠 苹果
概念:苹果公司 , 深圳唯冠IPAD商标
直到2006年,苹果计划推出IPAD时才发现,商标使用权归属于唯冠公司。强势的苹果随即以“撤销闲置不用商标”为由,在英国对唯冠发起诉讼,可最终,却是唯冠赢得了这场商标官司。经多方协商,2009年,苹果和英国IP公司与唯冠达成协议,按公开资料的说法,“唯冠台北公司将IPAD全球商标以3.5万英镑价格转让给苹果。”
    如今,苹果IPAD商标权的争夺焦点就在于台北唯冠和深圳唯冠这两个唯冠能否被视为一体?对于苹果而言,台湾唯冠和深圳唯冠均属于唯冠国际的子公司,“IPAD”商标转让协议是唯冠国际的集体交易行为。因此,苹果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这两个商标归其所有。
而在中国市场,苹果与深圳唯冠公司的IPAD商标诉讼纠纷已经纠缠3年。2011年年底,深圳中级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苹果要求认定唯冠侵权的请求被驳回。而近日据媒体报导称,唯冠方面于2011年初向北京一工商分局进行了投诉,其理由是因为该辖区内有苹果在中国的5个直销点之一,而工商分局已经立案受理。由于商标侵权案的处罚要根据非法经营额作为计算依据,有媒体报导称,在去年6月份工商分局就确定了2.4亿元的罚款,但因为苹果提出异议,目前该罚单还尚未进入执行程序,该数字并没有得到苹果公司以及相关工商分局的确认。
唯冠创始人杨荣山昨表示,苹果曾使用欺诈方式使唯冠转让IPAD商标权,起诉苹果动作仅为依法维护权利,若苹果意图在中国使用IPAD商标则须付出赔偿。
另,唯冠与苹果间的IPAD专利权之战越演越烈,公司总裁杨荣山扬言前往美国控告苹果侵权,要求二十亿美元赔偿;该公司声称拥有在中国销售IPAD的独家权利,坚持如果没有获得赔偿,苹果就不得在中国使用IPAD商标,稍早也已要求上海法院禁止苹果IPAD的销售。
其实苹果与深圳唯冠的官司非常简单,就是深圳唯冠的母公司台湾唯冠把全球IPAD的商标卖给了苹果,现在深圳唯冠说全球IPAD商标是卖给了苹果,但是不包括中国;而苹果说既然你的母公司全球商标都卖给了我,当然包括中国-----,就这样频临死亡的深圳唯冠现在开始赖上苹果,希望捞到一根救命稻草,官司因此而生,现在我们官司胜败不要管他,因为这个法官会解决,而香港已经判唯冠不履行协议,苹果胜诉。关键是中国各地的工商局为什么如此积极?而且在终审没有宣判之前,何况苹果还给我们国家提供了无数的就业机会和税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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