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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冠:苹果须为在中国使用IPAD商标作出赔偿 @ 2012-02-18T00: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IPAD 唯冠 苹果
概念:深圳唯冠公司 , 苹果唯冠IPAD商标
◎2000年唯冠国际在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深圳唯冠在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2006年苹果公司推出平板电脑IPAD◎2009年台湾唯冠(唯冠国际台湾公司)向英国IP公司转让“I-PAD”商标◎2010年02月英国IP公司向苹果公司转让了有关商标◎2010年04月深圳中院受理苹果公司和IP公司起诉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纠纷案◎2011年12月苹果一审败诉◎2011年12月深圳唯冠将IPAD平板电脑的分销商国美电器告上了法庭◎2012年01月苹果提起上诉◎2012年02月部门地方工商部门开始下架IPAD◎2012年02月29日二审将在广东高院第一法庭开庭
深圳唯冠科技和苹果的IPAD商标权纠纷昨日再度升温;继唯冠日前向大陆各地工商部门申请禁止销售IPAD及向海关申请禁止IPAD商品进出口后,此前一直保持缄默的苹果公司就此事发表声明称,唯冠拒绝承认和履行涉及大陆部分的协议,苹果并称申诉已获香港法院支持。据了解,此前深圳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苹果败诉。
火爆的苹果平板电脑IPAD,如今在中国遇到了大麻烦。日前,由于苹果公司IPAD商标一案败诉深圳唯冠公司,部分地区已开始下架苹果IPAD。一旦二审败诉,苹果不仅要支付给唯冠一笔巨额侵权费用,还将面临回购IPAD商标或是将产品改名的命运。
目前,双方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于:深圳唯冠到底有没有把IPAD商标卖给苹果。在深圳唯冠看来,这个商标根本没卖过,而苹果公司则认为,既然台湾唯冠把全球商标权都卖了,IPAD的中国商标自然也包括在内。据了解,2000年,台湾唯冠在多个国家与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商标。深圳唯冠2001在中国大陆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
而对于苹果提出的诉称,即2009年,苹果公司与唯冠达成一项协议,台北唯冠将IPAD商标转让给苹果方的说法,肖才元认为,深圳唯冠才是IPAD商标权的拥有者,唯冠台北公司没有权力出售。
直到2006年,苹果计划推出IPAD时才发现,商标使用权归属于唯冠公司。强势的苹果随即以“撤销闲置不用商标”为由,在英国对唯冠发起诉讼,可最终,却是唯冠赢得了这场商标官司。经多方协商,2009年,苹果和英国IP公司与唯冠达成协议,按公开资料的说法,“唯冠台北公司将IPAD全球商标以3.5万英镑价格转让给苹果。”
《新京报》报道,上周,唯冠科技向上海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内地销售的苹果IPAD执行禁止令。同时,唯冠科技还采取了行政保护行动,向部分地区工商部门提出对苹果IPAD的销售展开调查。近日石家庄多家商场的苹果IPAD产品在配合工商部门调查下已经停售,此外国内9个省市20家工商部门也将对苹果展开调查。前天苹果回应此事称,苹果与唯冠在中国大陆的诉讼仍在进行中。
而在中国市场,苹果与深圳唯冠公司的IPAD商标诉讼纠纷已经纠缠3年。2011年年底,深圳中级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苹果要求认定唯冠侵权的请求被驳回。而近日据媒体报导称,唯冠方面于2011年初向北京一工商分局进行了投诉,其理由是因为该辖区内有苹果在中国的5个直销点之一,而工商分局已经立案受理。由于商标侵权案的处罚要根据非法经营额作为计算依据,有媒体报导称,在去年6月份工商分局就确定了2.4亿元的罚款,但因为苹果提出异议,目前该罚单还尚未进入执行程序,该数字并没有得到苹果公司以及相关工商分局的确认。
    此前,深圳唯冠已经就此事向北京西城区工商分局进行投诉,后者已经向苹果中国直营店——西单大悦城店开出了2.4亿元的罚单,尚未执行。同时,深圳唯冠还在广东的深圳和惠州两地向苹果授权经销商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据悉,针对唯冠科技在上海提出IPAD禁售令,石家庄新华区工商局已要求辖区内所有商家下架IPAD,并暂扣了部分商家的IPAD2产品。同时,上海、北京、徐州等地工商部门已经展开相关调查。石家庄工商部门查扣IPAD,当地商家纷纷主动下架相关商品。唯冠方面透露,山东威海、菏泽、枣庄以及江苏多地的工商部门也密切关注此事,并向该公司了解相关侵权细节,正在或准备采取行动。
IPAD商标侵权风波可谓由来已久。最早注册IPAD商标的是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009年,英国“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花巨资获得IPAD全球商标权。2010年,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又以更高的价钱把IPAD商标权转给苹果,但此举未获得深圳唯冠认可。2010年6月,苹果公司、IP公司起诉深圳唯冠,要求确认其为涉案商标专用权人。2011年12月,苹果一审败诉。随即,深圳唯冠向多个城市工商部门投诉,要求制止苹果公司的侵权行为。目前,北京、上海、江苏、河北、深圳等地工商部门已对苹果公司侵权IPAD展开调查。其中,石家庄工商部门在今年2月9日即已对苹果专营店及苹果产品销售门店进行查处,并查扣IPAD2产品45台。
一家中国大陆法院于12月驳回了苹果对唯冠公司违反其IPAD商标权的指控。该法院裁决,唯冠公司无需受到PROVIEW TAIPEI于2009年以3.5万英磅(5.47万美元)将该商标权转移给苹果的约束。
近日,苹果IPAD商标纠纷事件再度升级,部分地区被爆出IPAD因商标侵权遭到下架停售,苹果则回应称申诉已获香港法院支持,而此前深圳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苹果败诉。15日,记者了解到,济南、青岛部分经销商已主动下架IPAD。商家表示,下架是为了规避风险。
杨荣山表示,2003年苹果在欧洲注册IPOD时,唯冠就曾经去阻止,后来因为各种因素放弃了抗辩;而在2009年8月,苹果“经过精心设计”,在英国成立了一家名为IP的公司,并找到唯冠称IPAD商标与公司名相近,希望能购买该商标,并保证不与唯冠进行竞争,唯冠鉴于当时遭遇经济困难,正计划进行收缩,因此同意了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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