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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要闻》深圳唯冠称苹果设局骗取iPad商标权 @ 2012-02-17T18: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IPAD 苹果 唯冠
概念:苹果公司IPAD商标
据了解,2000年,唯冠国际在台湾的子公司——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台湾唯冠),在多个国家与地区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唯冠国际另一家子公司——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唯冠)在中国大陆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
此前,苹果CEO库克透露,IPAD的全球销量已达5500万台,销售速度超过了IPHONE,在中国该产品占据了中国平板电脑市场超过70%的份额。2月6日,持有“IPAD”商标的深圳唯冠在上海向浦东新区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封杀苹果对于“IPAD”商标的继续使用、禁止苹果IPAD的出售以及巨额索赔。不过,对于网络渠道的下架,深圳唯冠代理律师马东晓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唯冠并没有专门请求工商部门查封IPAD网络销售渠道。
    为什么说双方会和解呢?从法律的层面上讲,有关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拥有权问题几乎无可怀疑,苹果不能不承认自己当初的大意,承认当初与台湾唯冠签署协议时相关调查做得不够,留下让深圳唯冠钻的空子。而一向很看重知识产权保护的美国公司,在涉及商标侵权的案件方面必然十分慎重。因此,苹果如今需要通过法律之外的、当事双方能够接受的形式,让事情得到解决。从根本上说,IPAD在中国每销售一天就是一大笔收入,因为某个官司纠缠不休使得产品“下架”,耽误一天就是一大笔损失。何况,万一二审败诉,苹果不仅要支付一笔巨额侵权费用,还将另外花钱回购IPAD商标。也不大可能出现苹果将产品改名的情况。因为“IPAD”这几个字母的无形价值,以及苹果公司为其所作的前期投入,是绝不能够轻易放弃的。
直到2006年,苹果计划推出IPAD时才发现,商标使用权归属于唯冠公司。强势的苹果随即以“撤销闲置不用商标”为由,在英国对唯冠发起诉讼,可最终,却是唯冠赢得了这场商标官司。经多方协商,2009年,苹果和英国IP公司与唯冠达成协议,按公开资料的说法,“唯冠台北公司将IPAD全球商标以3.5万英镑价格转让给苹果。”
苹果公司全球热销的IPAD,在大陆的商标权却属于一家债台高筑、已几近破产的深圳唯冠电子。这家由台商杨荣山在1994年端着百万台币到深圳创业成立的公司,1997年在香港上市年产值达到100亿元港币,还雄居全球第四大平板显示器制造商。如今受金融危机拖累引发债务危机,这一场与苹果的IPAD商标之争,被视为是公司的救命稻草。
◎2010年:苹果对仍用IPAD商标的深圳唯冠提侵权诉讼,但被告以IPAD商标为其独有,台湾唯冠无权贩售为由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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