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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马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 2012-02-09T00: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币互换 扩大
概念:00亿林吉特扩大至1800亿元人民币 , 中国人民银行与马来西亚国家银行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大陆中国人民银行(大陆央行)发布公告,与马来西亚国家银行续签中马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从原本的人民币800亿元(约新台币3751亿元),扩大至人民币1800亿元(约新台币8439亿元)。 本次中马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2009年2月签署的双边本币互换
财华社香港新闻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周三公告,与马来西亚央行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定,并将互换规模扩大逾一倍。 央行网站刊登的新闻稿称,互换规模由原来的800亿元人民币/400亿林吉特扩大至1800亿元人民币/900亿林吉特,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马来西亚国家银行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并扩大互换规模,凸显出中国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步伐在龙年继续稳步迈开。 来自中国央行的网站显示,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与马来西亚国家银行于2012年2月8日续签了中马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由原来
人民网北京2月8日电(记者曹华)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经国务院批准,今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马来西亚国家银行续签了中马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由原来的800亿元人民币/400亿林吉特扩大至1800亿元人民币/900亿林吉特,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2009年2月8日
中国人民银行今日表示,与马来西亚国家银行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并将互换规模扩大逾一倍。 人行称,互换规模由原来的800亿元人民币(400亿林吉特),扩大至1800亿元人民币(900亿林吉特),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自2008年末以来,中国已与15个国家及地区分别
财华社香港新闻中心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与马来西亚国家银行续签了中马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由原来的800亿元人民币/400亿林吉特扩大至1800亿元人民币/900亿林吉特,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009年2月8日签署的原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自续签之日起失效。
国央行周三发布公告称,中国央行与马来西亚央行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并扩大了互换规模。 公告称,中马双边本币互换规模从原来的人民币800亿元扩大至人民币1800亿元(约合286亿美元),有效期为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公告称,中马双方认为,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的
(中央社台北8日电)中国人民银行(大陆央行)今天与马来西亚国家银行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由原来的人民币800亿元,扩大至1800亿元,有效期为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人行晚间在网站公布,经大陆国务院批准,人行今天续签上述协议。 双方认为,双边本币互换
新华网吉隆坡2月8日电(记者林昊)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8日宣布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延长3年,同时将协议规模增至1800亿元人民币/900亿林吉特。 原协议由两家央行于2009年签署,为期3年,互换规模为800亿元人民币/400亿林吉特,经双方
大陆人行今(8)日公布,与马来西亚国家银行续签中马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由原来的800亿元人民币/400亿林吉特,扩大至1800亿元人民币/900亿林吉特,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延。 自2008年末以来人行已分别与15个国家及地区分别签署货币互换协议,以进一步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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