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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建设商会促政府统一建筑面积定义 @ 2012-01-06T14: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建筑面积 规管 统一
概念:
载通公布,陈祖泽已由公司非执行董事调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由昨日(4日)起生效。立法会举行特别会议,就立法规管一手楼销售收集业界意见有议员质疑,政府应带头守法,不应豁免房委会,以致居屋不受规管运输及房屋局常任秘书长柏志高表示,居屋与私人楼宇有不同的销售手法及对象,亦已有透明度较高的法规规管,故考虑豁免房委会不受一手楼销售规管,但强调目前未有定案有地产团体代表认同,居屋有特殊的销售对象及安排,但亦有可能涉及广告及陈述不当,故建议政府可研究房委会部分销售手法将受监管。测量师学会房屋政策小组主席潘永祥在立法会会议时称,目前建筑面积并无统一定义,或会令执法困难,统一实用面积的定义需时两年,而建筑面积涉及数十个项目,或需时多年仍未达成统一定义,或会拖延立法
香港专业地产顾问商会汪敦敬直斥,建筑面积已令市民失去信心,失去参考价值。他又指售楼资讯应该要统一及有连系,否则只会对市场造成混淆,而且二手物业交易一直有实用面积的资料,相信长远不会造成混乱。他同时提出,现时发展商只委托几间代理行销售新盘并不公平,建议一手楼规管应给予买家有选择地产代理的权利。
对于当局忧虑建筑面积难有普遍定义,该会建议,业界可为建筑面积订立统一定义,令实用面积以及建筑面积双轨并行。而过往较具争议性的公共面积(包括走廊、楼梯、大厦大堂及会所),若要列明每户摊分范围亦属技术上完全可行。他又重申,若当局将二手买卖纳入销售规管,则同意统一使用实用面积计价。
规管一手楼销售督导委员会成员之一、城大建筑科学部高级讲师潘永祥指出,未能统一建筑面积定义,也难以执法,现阶段要立法规管,只可用实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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