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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管一手楼销售建议法例今展开公众谘询 @ 2011-11-29T18: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一手楼 销售
概念:
督导委员会对有关规管一手楼销售法例向公众谘询,建议罚则有轻重之分。若罪行是轻微的规章性过失,建议罚款10万元;对准买家可能造成直接影响和为其带潜在财务损失的罪行,建议罚款50-100万元;严重罪行建议由50万至500万不等,并最高可判处监禁6个月至7年(例如作出失实陈述及传布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该建议并包括发展商在推盘的广告内,可截有图画,图像,绘图或素描,显示发展项目或其周边的地区,惟需...... 请在这里发表您个人看法,发言时请遵守法纪注意文明。
规管一手住宅物业销售建议法例于今日起向公众谘询,有关法例包括所有一手住宅物业,惟督导委员会建议若干要求提供豁免,包括发展项目有95%或以上的单位在一段时间内一直在租约下持有,私人卖家只出售一幢一手建筑物业,单位售予持续租用单位至少一段订明时间的现有租户,通过单一成交或整幢楼宇或整期发展项目方式出售发展项目,并建议居屋项目可豁免。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表示,由于居屋售楼机制与一手私人住宅方式不同,价格亦不是市价推出,故不受规管范围之内。另外,督导委员价提出于某一特定时间前,不能作任何预留单位安排,不论是否涉及支付金钱。目前该会提出两个考虑时间,包括是公布价单日期或开售日期,现向市民谘询。(mk/a)(更正:2011-11-29 12:21:21 督导委员会建议居屋豁免一手楼销售规管法例内) 阿思达克财经新闻传真: 852 2186 8286电邮: newsroom@aastocks.com网址: www.aastocks.com
据运输及房屋局前日提交的文件显示,新增设的这两个首长级职位将专职从事规管一手楼销售的立法工作,任期由财务委员会批准即时起至2013年6月30日,年薪超过180万及160万港元。据悉,房屋事务委员会已同意运输及房屋局开设这两个有时限的首长级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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