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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币FDI】商务部:跨境人币直投不得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 @ 2011-10-16T19: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人民币
概念:
商务部14日起准许企业申请,进行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FDI)。商务部发出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境外企业透过合法渠道,包括发新股或债券,筹集的人民币,在获审批后可直接用作投资内地的项目。通知说明:(一)人民币出资金额达3亿或3亿元人民币以上;(二)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小额信贷、拍卖等行业;(三)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创业投资或股权投资企业;(四)水泥、钢铁、电解铝、造船等国家宏观调控行业。金管局总裁陈德霖欢迎人民银行及商务部有关外商直接投资(FDI)人民币结算的管理办法。陈德霖表示,人民币离岸市场与在岸市场,是由跨境贸易、直接投资,及金融资产投资三条桥梁连接。FDI是继今年1月内地企业以人民币,进行海外直接投资的管理办法推出后,将进一步打通人民币直接投资桥梁的重要举措。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经过多月与内地政府部委商讨,亦讨论过修订办法,终落实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的管理细则,相信新措施可令本港人民币业务增多,并吸引外资在本港筹集人民币。通知提到,新管理办法目的为实施十二五规划关于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部署,贯彻落实中央支持香港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这是继年初内地企业可利用人民币,直接进行海外投资后,进一步打通人币直接投资的桥梁,令境外企业亦可以直接用人民币,投资内地项目。金管局今年已分别在澳洲、俄罗斯及英国,推介人民币跨境贸易投资。而下周陈德霖亦会赴西班牙,推介本港离岸人民币清算及业务平台。
外商直接投资(FDI)人民币结算业务,正式上路!中国人民银行(大陆央行)和大陆商务部昨日公布办法,开放境外投资者及银行办理人民币FDI业务,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对此香港金管局和业者皆大声叫好,认为此项政策有助扩大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的规模,进一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8月中旬访港期间宣布涉及金融、经贸及粤港合作等36项惠港措施,其中尤为值得关注的是以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支持香港离岸人民币中心发展的11项金融措施,包括允许以人民币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RQFII)方式投资境内证券市场;推出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FDI)等。为尽快落实李克强公布的支持措施,8月22日,商务部发出《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即人币FDI),本港业界相信,具体细则有望在谘询期完结后不久推出,第四季或有项目通过新框架申请审批。专家指出,FDI的出炉,与日益扩大的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直接相关。从2009年7月中国央行宣布启动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开始,已经有两年时间。人民币跨境结算从仅在四地试点,到现在已经完成在144个国家和地区布局。数据显示,今年前6个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结算量已经达到9575.7亿元。截至今年6月底,本港人民币存款达5536亿元,半年内净增2350亿元,增幅达76%。而2008年末,这一数字仅为561亿元。
为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范围,中国商务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昨(14)日正式宣布,境外投资者和银行可办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FDI)结算业务,可说是正式确立了人民币回流通道,也是人民币国际化及人民币跨境贸易的新进程。
《通知》要求,跨境人币直接投资及所投资外商投资企业的再投资均应符合现行有关规定,跨境人币直接投资房地产业、转投投资境内上市公司等亦要按照现行外商投资管理规定执行;人币FDI不得在境内直接或间接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和金融衍生品,以及用于委托贷款。《通知》同时明确了人币FDI的审批管理程序,凡3亿元人民币或以上的投资项目及融资担保、外商投资性公司、宏调行业等项目,须报商务部审核同意后予以批准,商务部将按实际情况逐步简化有关程序。
央行发布的公告称,境外企业和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人民币来华投资在遵守中国外商直接投资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直接向银行申请办理人民币结算业务,银行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直接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人民币资金结算业务,相关金融服务手续更加便利。
恒生银行总经理兼财资业务及投资服务主管冯孝忠将9月22日称为“惨烈的一天”。他告诉本报记者,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交易量涵盖现货(spot)、可交收远期(DF)和不可交收远期(NDF),以往每日平均交易量为10亿~15亿美元,上周四一举创下日交易量40亿美元的纪录。
“进口支付人民币大大高于出口接收人民币这种单边性明显的结算现状意味着,大部分人民币通过该途径流出境外,人民币强烈的升值预期强化了境外主体持有人民币的意愿。”国际金融专家赵庆明对《经济参考报(微博)》记者表示。而这部分人民币并非安安分分地待在香港市场上,由于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的人民币存款利息较低,人民币债券等投资产品的收益率也不高,这部分热钱也正在通过各种渠道向内地渗透。最近,《商务部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布,意味着小规模试点之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人民币FDI)的监管框架正式出台。继人民币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市、R-QFII(人民币境外合格投资者)机制之后,将新增一条境外人民币回流渠道。
自2009年7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启航开始,人民币国际化路线图已然展开。即选择贸易进口结算作为突破口,通过对进口支付人民币,使得人民币流向境外,然后境外人民币可通过购买人民币债券、人民币FDI的形式实现回流,随着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深入推进,人民币逐渐实现结算货币——替代货币——投资货币,最终成为储备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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