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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永祥: 违规卖楼刑事化针对售楼虚假陈述 @ 2011-10-11T11: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一手
概念:
透过立法规管一手楼销售,可加强其透明度及公平性。委员会提交的报告建议,发展商需要在楼书提供建筑物总楼面面积豁免及节能效益等资料、航空照片以展示楼盘位置及周围环境;报价单要以实用面积计算,不应提供建筑面积;售楼广告中,不应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或描述等。若这样的措施实行后,市民买楼才有信心,才放心,才能保证买到预期的单位。透过立法规管一手楼销售,可以对违法的发展商、地产代理起到阻吓作用。我们认为,七年刑期相信可以起到阻吓作用,但是500万元的罚款则有商榷必要,因为现时的楼盘动辄数百万,一二千万的只算是“中价”,而出售“缩水楼”非法牟取的利润则是以亿元计,所以,对违法者的罚额大可提升,要真正罚到他们害怕,才能更有效阻止不法行为。
政府去年十月成立“立法规管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督导委员会”,负责立法规管一手楼销售工作的督导委员会,至今已召开了近二十次会议,已接近将一系列的规管建议归纳为报告,最快于日内提交运输及房屋局局长考虑,再以白纸草案方式谘询公众。
(综合报道)(星岛日报报道)发展商卖楼手法近年引起争议,酝酿一年的规管一手楼销售谘询文件将于日内出炉,料将包括公司高层需为下属的虚假陈述销售“上身”负刑责等。消息指,政府会在近日或在在下周三《施政报告》公布前抛出有关谘询文件。地产建设商会炮轰当局早前成立的督导委员会,表面上是收集各界意见,但会上只得一名地产商代表,毫无还击力,担心当局矫枉过正。
消委会欢迎加强规管一手楼销售
政府研究立法规管一手楼销售安排的督导委员会提出建议,包括将发放虚假陈述列为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七年">规管一手楼销售 建议虚假陈述列刑事
    【香港商报讯】记者吴嘉妍报道:立法会规管一手楼销售督导委员会完成对监管一手楼销售之建议,未来可能有新政策禁止发展商在公布价单前向买家收票;有代理认为,禁止提前收票将影响佣金收入。
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廖毅然)自去年起,政府推出一系列压抑楼市措施,包括征收额外印花税及调低按揭贷款最高成数等,积极避免本地楼市价格不停暴涨。近日政府又再新增一招立法规管一手楼销售手法,新世界发展(0017)董事总经理郑家纯指,把销售手法制度化能保障消费者,但政府要详细考虑执行上的细节。
立法规管一手楼销售委员会,今日向运房局提交报告,建议若发展商在推售一手楼时,发放虚假或误导资讯,要负上刑事责任,最多可监禁七年,罚款五百万元,受法例规管的高层人员,包括发展商的董事、经理及秘书等,但受委托推售的地产代理则不在今次规管范围。
图:规管一手楼销售安排的研究工作进入最后阶段,拟规定售楼书须披露发展商委托的地产代理公司名称
督导委员会在厘定规管一手楼销售的罚则时,参考了五个海外国家的规管楼宇买卖法例,又借鉴本港数条类似的法例,包括《证券及期货条例》,将建议针对不同的规违情况,引入“分级制”的罚则;其中,针对发展商在销售过程中,若然发出失实或误导资讯,公司某些高层可能会被判处入狱。
问及政府有意加强规管一手楼销售,新世界发展董事总经理郑家纯表示原则上欢迎将销售手法规范化,但叮嘱政府要考虑清楚立法细节,尤其因其涉及刑事,例如那时是公司负责,那时是个人负责、是谁负责等。(邓宗弘摄)
至于有消息指,立法规管一手楼销售的讨论中,建议限制指定代理才可参与销售工作,他直言反对,并指限制指定代理行可以推销一手楼,与限制指定发展商才可投得政府地皮无异,一手楼销售的规管要慎重讨论,也应该保持开放,不要任由代理界出现垄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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