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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大通白思佳:港股IPO新規提高制度包容性,提振市場信心財經新聞Financial News @ 2025-08-02T Back Hot News
Keyword:港交所 回撥
Concept:生效公開 , 新股回撥機制
最具爭議性的修訂是有關公開發售回撥機制上限的變動。根據諮詢總結,港交所落實為公開發售部分引入兩機制供上市公司選擇【圖】,其中機制A把公開認購部分初始分配額設定為5%,可視乎公開認購的超購倍數,回撥至最高35%;機制B則允許把公開認購的初始分配份額設定為10%至60%之間,但無回撥機制。港交所亦規定,發行人把首次公開招股時初步擬發售股份的至少40%分配至建簿配售,比例較諮詢建議的至少50%有所調低。
港交所就優化規定刊發諮詢總結,最終收到1253份意見,略作修訂及厘清後采納大部分建議,上市規定主要變化包括首次公開招股時,分配至公開認購部分,容許上市申請人於機制上二揀一,當公開認購部分超額認購倍數逾100倍,最大回撥百分比由原本建議的20%上調至最多35%,或要求發行人事先選定一個分配至公開認購部分比例,下限為發售股份10%,上限60%,沒有回補機制。
港交所修訂IPO回撥機制。(資料圖片)
8月1日|港交所就優化首次公開招股市場定價及公開市場規定的諮詢文件刊發諮詢總結,並就持續公眾持股量的建議展開進一步諮詢。香港交易所表示,擬允許新上市申請人選用機制A或機制B,作為首次公開招股發售的分配機制。其中,機制A下分配至公開認購部分的最大回撥百分比由原建議的20%上調至35%;機制B則引入新的機制選項,要求發行人事先選定一個分配至公開認購部分的比例,下限為發售股份的10%(上限為60%),並無回補機制。機制B下分配至公開認購部分的最大百分比,由原建議的50%上調至60%。
【明報專訊】港交所(0388)於昨日收市後公布首次公開發售(IPO)及公開市場改革的諮詢總結,先前提出的大部分建議於修訂後獲采納。新《上市規則》將於下周一(4日)生效,並適用於所有發行人,以及所有在該日或之後刊發上市文件的新上市申請人。市場爭議最大的IPO回撥機制,港交所收到共1212份回應,逾千名個人人士中、只得8%贊成原建議,港交所最終仍決定改變現有高超購倍數最多回撥至50%的機制,改為引入新制定的A、B兩套機制(見表1)。機制B下即使錄千倍超高倍數超購,最低或只有10%公開發售。
香港交易所(00388)拍板落實提高新股建簿配售部分的最低分配份額至40%,較原建議至少50%有所減少,另調整回撥機制,將於下周一(4日)生效。上市主管伍潔鏇表示,現時的新股市場非常活躍,正在處理中的申請數目更創下紀錄,是次改革的目的為提升新股定價及分配機制,所以希望盡快實施新規,讓更多正在申請上市的企業可以受惠,而不至於錯失發行新股的時機。
港交所IPO新規下周生效 回撥機制上限35% 基石投資者保留六個月禁售期
值得留意的是,港交所表示會繼續與各方持份者一同研究在香港建立場外交易市場(OTC)的可行性,惟未有公布進一步行動細節。李惟宏期望,港交所能盡快就建立OTC市場機制,以滿足市場需求,幫助上市公司建立一個更完善的退市機制,亦保障投資者權益,讓他們有一個公開平台處理退市公司的股份。
港交所優化IPO定價機制:公開認購回撥比例調整至35% 保留基石投資者6個月禁售期
港交所(00388.HK)修訂IPO回撥機制 8月4日生效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擬允許新上市申請人在首次公開招股(IPO)時選擇機制A或機制B作為發行分配機制。機制A下公開認購部分最大回撥百分比由20%上調至35%;機制B引入新選項,要求發行人事先選定分配比例,范圍為10%至60%,無回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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