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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恆大:廣州法院對公司及許家印采取限制消費措施 @ 2024-11-27T Back Hot News
Keyword:恆大
Concept:投資者要求當局 , 公司及許家印采取限制消費措施
恆大集團|廣州法院發傳令 限制恆大及許家印高消費領域 非生活或工作必需消費行為
中國恆大:廣州法院對公司及許家印采取限制消費措施
11月26日,中國恆大(03333.HK)公告稱,公司共同及各別清盤人(「清盤人」)獲悉,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廣州法院」)於2024年11月14日發出案號為(2024)粵0115執8571號的法院命令。
根據該命令,由於恆大未能根據廣州法院發出的執行通知書履行相關給付義務,廣州法院對恆大及許家印采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其在高消費領域的非生活或工作必需消費行為。中國恆大股份自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時18分起暫停買賣,並將繼續停牌。
中國恆大(03333)公布,公司共同及各別清盤人得悉,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廣州法院)於2024年11月14日發出案號為(2024)粵0115執8571號的法院命令。
中國恆大表示,廣州法院對公司及許家印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圖為許家印。(資料圖片)
11月26日|中國恆大在港交所公告,公司股份自2024年1月29日暫停買賣,並將繼續停牌,直至另行通知。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於2024年11月14日發出法院命令,因公司未履行給付義務,對公司及許家印采取限制消費措施。清盤人暫無更多信息。公司提醒股東及投資者審慎行事。
9月30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出《關於對恆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的決定》(簡稱《決定》)。根據《決定》,「當事人」包括恆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及許家印(中國恆大集團時任董事長、實際控制人)、夏海鈞(中國恆大集團總裁)等相關管理層人士。
中國恆大公告:廣州法院對公司及許家印采取限制消費措施
天眼查法律訴訟信息顯示,今年以來,中國恆大集團及許家印已兩次被限制高消費,申請人分別為湖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寧分行、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公司債券交易糾紛案件。天眼風險信息顯示,中國恆大集團現存10余條被執行人信息,被執行總金額超111億元。
中國恆大未能根據廣州法院發出的執行通知書履行相關給付義務,廣州法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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