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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發牌OneDegree 建議將虛產納入清償資本一部份 @ 2023-05-24T08: Back Hot News
Keyword:平台 虛擬資產 證監會 散戶
Concept:生效散戶下半年 , 香港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發牌
證監會表示,歡迎已准備好遵守指引的營運者申領牌照,而無意申領牌照的營運者,則應以有序方式結束香港業務。蔡鍾輝指出,如交易平台於6月1日前在港已有業務運作,需於9個月內向證監會申請牌照。他又提醒,根據新指引,如海外交易平台未有領取香港牌照,不可在香港招攬用戶,協助平台宣傳的KOL等亦會觸犯法例,證監會將積極監察及執法。他又稱,以內地散戶為例,由於不同地區有不同監管要求,交易平台有責任遵守相關地區的規則,證監會亦會要求交易平台不能接受相關地區散戶開戶,平台需設檢查用戶的IP地址等措施,防止相關地區的散戶在港開戶。
證監會將與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繼續合作,提醒投資者有關在不受規管的平台上投資的風險。特別是盡管有關制度將於2023年6月1日生效,但證監會尚未批准任何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向零售投資者提供服務,且現有大部分公眾可接觸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均不受證監會監管。
香港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發牌制度將於6月起生效,將容許散戶投資大型加密貨幣交易。香港證監會中介機構部臨時主管蔡鍾輝表示,預期下半年將有容許散戶交易的平台合規運作,日後該會網頁上將列出持牌機構名單,又會刊發指引及常見問題予業界,以厘清更多細則。
答:證監會新監管制度對象為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投資者若在海外平台買賣,將不受新制度監管,在出事後不受證監保障。不過,值得注意,若有交易平台在香港沒有領牌而以廣告、代言人等方式招生意,屬刑事罪行。
蔡鍾輝提醒,即使預計下半年將有散戶可參與的平台合規經營,但證監會目前未批准任何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向散戶提供服務。在新監管制度下,6月1日起海外平台未獲牌照,經廣告、KOL等方式招攬散戶參與,屬於刑事罪行,證監會即時留意有沒有廣告違規,繼而執法。
證監會(SFC)發布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監管規定諮詢總結,宣布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指引將於周四(25日)刊憲,並於今年6月1日生效。證監會中介機構部臨時主管蔡鍾輝表示,已在監管要求當中增加投資者保障措施,例如在接受散戶投資時平台須確保合理及適當性,對可交易的虛擬資產亦會有流通性及市值要求。 證監會表示,所有在港經營業務、或向本港投資者積極推廣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均需獲證監會發牌,否則將觸犯刑事條例。他提醒,若有人士幫助無牌平台進行宣傳推廣,或招攬他人參與投資虛擬資產活動,亦同樣觸犯法例。 他指出,目前暫未有平台獲批可在香港向散戶投資者提供服務,預計要到今年下半年才會有平台獲批向散戶提供交易服務,會方將就相關持牌機構可提供的服務,以及常見問題再公布補充指引。 蔡鍾輝指,由於不同地區對虛擬資產交易有不同法規要求,會要求平台營運者完善措施,以確保用戶投資行為符合當地法規,包括檢查用戶所使用的IP地址等。被問到其他地區例如中國投資者或透過虛擬私人網絡(VPN)進行虛擬資產交易,他表示現行反洗黑錢條例亦有規管交易平台識別用戶來源地。 至於NFT等去中心化產品的監管,證監會金融科技組主管黃樂欣表示,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今天發表散戶參與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諮詢總結,接獲152份意見書,證監會稱,普遍歡迎有關建議規定,同時有多名回應者要求證監會厘清部份規定,新規定將於6 月1日生效。
證監會就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監管發表諮詢總結,指引6月1日起生效;料下半年有虛擬資產交易
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早前表示,該諮詢合共收到逾150份回應。該諮詢建議容許散戶可透過本港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買賣大型虛擬資產,預料比特幣(BITCOIN)和以太幣(ETHER)等主流加密貨幣日後可供散戶於持牌平台上進行買賣。
證監會周二就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監管發表諮詢總結,所有在港運作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將於今年6月1日起受到規管,並需在同日起9個月內申請牌照,作為過渡,已作出申請的平台仍可繼續營運,但要在獲牌後才能合法向散戶提供服務,料最快下半年才可提供。證監會中介機構部臨時主管蔡鍾輝表示,該會將考慮平台符合所有監管要求的能力作出是否發牌的判斷,而客戶要符合相應要求,才能被平台接收,平台提供的可交易資產亦要符合流動性等要求。至於海外平台,所有於6月1日前不在本港營運的平台需獲取牌照,否則將屬刑事罪行,無牌海外平台在香港積極宣傳同屬犯罪。證監會金融科技組主管黃樂欣指,該會將於6月1日後積極打擊違法廣告。蔡鍾輝表示,因不同地區有不同要求,不接受內地投資者進入本港市場,交易平台需透過審查IP地址等方法獲知投資者所在地。《適用於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指引》將於5月25日刊登,該指引訂明交易平台的標准和規定,包括如何穩妥保管資產、分隔客戶資產、避免利益沖突及網絡保安。(JC)#虛擬資產交易 #證監會
證監料下半年有持牌平台開放容許散戶進行虛擬資產買賣
證監會公布,《適用於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者的指引》將於6月1日生效。 證監會中介機構部臨時主管蔡鍾輝表示,暫時未有平台可給予散戶投資者買賣虛擬資產,預料在指引生效後,散戶最快在今年下半年,可於獲發牌的交易平台進行買賣。 蔡鍾輝強調,若本地虛擬資產平台並非在條例實施前已經運作,或者海外平台在指引實施後仍沒有牌照,都不能在香港進行虛擬資產交易業務,亦不能在港宣傳推廣,否則需負上刑事責任;而現正營運的平台可於條例指引生效後9個月內申請牌照。 他又指,獲發牌的平台亦需確保其客戶有沒有透過「翻牆」進行交易,並確保IP地址是否來自不能買賣虛擬資產的地區,強調需要遵守相關地區的規定。
【16:43】【加密貨幣】證監會:監管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規定6月1日起生效 散戶可參與大型代幣交易
香港證監會將在周二的發布會上詳細介紹其就散戶參與開展諮詢的結論。該機構料將堅持原計畫,允許個人投資者交易從下個月開始,在適當的保障下交易比特幣和以太幣之類的大型加密貨幣。香港將在6月1日推出虛擬資產平台許可制度,以幫助恢復自己作為一個尖端金融中心的地位。但是,2022年市場動蕩引發了FTX交易所倒閉等一系列全球破產事件,在這一背景下,任何擁抱加密貨幣的行為都是有爭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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