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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建議發展商將商業及住宅項目分契處理- RTHK @ 2023-05-05T08: Back Hot News
Keyword:消委會 管理費 業主
Concept:業主家庭 , 住宅物業管理費研究
據消委會一項調查發現,受訪業主每月支付管理費介乎200至3700元,平均每月1108元,或每方尺2.7元,約占受訪業主家庭月入7.4%。消委會為檢視和評估私人住宅的現行管理費制度是否有效運作,用兩年時間訪問414個樓宇共1103名業主、96個業主組織及22間物管公司,歸納出6項問題,並提出8項建議,盼能促進市場透明度及公平性,鼓勵業主積極參與,以及實現安全和可持續宜居的樓宇。 該會發現的問題包括,業權份數的分配基礎缺乏透明度,准買家日後的物業管理責任和維修開支可能會超出家庭預算;公契中如有不公平條款,必須取得全體業主一致同意才可修改,但現實中較難實現;部分住宅由發展商持大量業權、對物業管理事宜擁有決定權,部分業主難以籌集足夠份額去通過物業管理決議,或令無話事權的業主承擔更高費用。 設工程基金 發展商付種子輪 其他問題尚有:物管公司財務賬目混亂和不當使用管理費的指控時有所聞,亦有公司拒絕披露財務和營運訊息;業主不積極參與物業管理事宜,或直接面臨管理不善或物業被操縱的風險;管理費特別是維修成本大幅上漲,但僅有三分一樓宇有設立特別基金,部分基金的資金結余亦不足以支付大型維修工程費用,業主可能
消委會今日發表「創優增值 – 提升香港物業管理費的透明度和管治」的研究,范圍包括研究多份文件,檢視 249 份公契、2 份法定聲明和 50 份售樓說明書(2019年12月至2021年12月),分析30個物業發展項目的銷售資料;分析過去11年接獲物業管理694宗的投訴;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7月期間,向414個抽樣樓宇中的1,103位業主、96個業主組織和 22間物管公司進行調查,當中深入訪問20位業主、20個業主組織、2間物管公司、2個專業團體;以及審視澳洲、深圳、新加坡、台灣和英國的物管制度。究歸納出本港私人住宅樓宇管理費市場的 6 大問題及提出 8 項建議,以加強保障消費者權益。
消委會建議在《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或公契指引中引入條文,包括在售樓書披露發展商與首個物管公司的關系;在選擇物管公司或其他服務供應商時,須披露他們與擁有30%或更多業權份數的大業主之間的關系;當出現利益沖突情況時,發展商、擁有30%或更多業權份數的大業主,應作出利益申報;首個物管公司任期後,應采用招標方式招聘下一任物管公司。
消委會促請提高業主分攤物業管理費的透明度,建議發展商在銷售一手私人住宅物業時,要在售樓書中重點展示業權份數之計算及分攤基准,詳細資料可上載至發展項目的網站。長遠而言,消委會建議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可考慮透過收集本港管理費資料,設立相關資料庫。 消委會建議,借鑒內地和新加坡的經驗,放寬現行修改大廈公契條款的機制,容許在大多數業主同意的情況下可修改公契的條款,可參考《公司條例》修改公司章程細則的做法,以75%的業權份數作為修改公契條款的大多數決議的參考門檻。 另外消委會研究又發現,在審視的249個發展項目中,75%的「公契經理人」,即公契訂明的首個物管公司,與發展商有關連。 消委會建議在《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或公契指引中引入條文,包括在售樓書披露發展商與首個物管公司的關系;在選擇物管公司或其他服務供應商時,須披露他們與擁有30%或更多業權份數的大業主之間的關系;當出現利益沖突情況時,發展商、擁有30%或更多業權份數的大業主,應作出利益申報;首個物管公司任期後,應采用招標方式招聘下一任物管公司。
消委會發表物業管理費研究報告,發現受訪業主每月支付管理費介乎200元至3700元,平均約占家庭每月收入的7.4%,預計隨著樓宇日漸老化,管理費普遍將持續上升。
港人工作繁忙,有逾6成受訪業主稱從不或甚少出席業主大會,逾97%稱不願加入業主組織。但消委會研究顯示,若業主積極參與大廈管理,管理費加幅會較低,其中積極參與的平均加幅為9.5%,不積極參與的則為11.3%。主席陳錦榮解釋,若業主普遍關心大廈情況,物管公司自然要發放更多資料,料對管理費有間接影響,建議有關當局或物管公司可派發資料包,並定期辦活動,提升業主關注。
【消委會】過去11年接獲694宗有關物管投訴5成未能調解 拆解現行6大管理費問題
消費者委員會指出,全港物業管理費的總額占本地生產總值約1.6%,涉及500多億元,實有需要進行審視,以保障小業主的權益。消委會就物管公司向業主收取管理費的情況進行研究,5月4日召開記者會公布有關研究報告。報告歸納出6大問題,包括物管公司向業主提供的業權計算分數資料不足;部分大業主擁有太多業權分數,令小業主完全無法動搖大業主的決定等,令權益受損。業主對參與業主組織的意欲亦不高,高達97%受訪者因各種原因如太忙、不熟悉、沒興趣等而不願參與。消委會提出8大建議,包括應清晰披露業權份數的計算方法,建立屋苑管理費的中央資料庫供市民參考比較,以及采取措施鼓勵業主積極參與物業管理事務等。
四分三樓盤物管 與發展商有關 消委會倡業主積極參與 遏管理費增幅
消委會就私人住宅管理費及業權進行2年調查研究,發現過去近半數的物管投訴均與收費相關,研究並揭示6項與管理費及業權相關的問題,包括部分大廈由發展商持有大量業權,加上業權分配的透明度不足,令業主在成立法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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