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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延誤費用須承擔港鐵:與政府理解不同 @ 2014-05-15T09: Back Hot News
Keyword:港鐵 政府
Concept:高鐵延誤港鐵 , 承擔高鐵項目延誤
港鐵公告又指,據港鐵與政府2010年1月簽訂的建造及調試高鐵委托協議,港鐵將會就規劃、設計、建造、測試及調試高鐵,進行協定活動。委托協議規定,政府將承擔就委托活動支付予所委聘的承建商和顧問的全數款項及就此進行融資,同時支付45.9億港元予港鐵,以作為項目管理費,有關費用可按委托協議變動。若大幅修改委托協議,有可能令港鐵項目管理責任或費用大增,港鐵須就管理費與政府作出磋商。
港鐵表示,根據雙方2010年簽訂的建造及調試高鐵委托協議,政府需承擔港鐵就規劃、設計、建造等協定活動,支付給所委聘承建商和顧問的全數款項及進行融資。
港鐵昨晚十一時許發出公司通告,披露前日接獲運輸及房屋局發出的函件,通告引述運房局表示,港鐵必須致力承擔高鐵項目延誤有關的所有費用,政府非常不可能就項目提供任何額外資金。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高鐵工程延誤引起超支風波漸趨白熱化,政府與港鐵首度就工程超支至六百八十四億元各自表明立場。政府前日先致函提醒港鐵必須致力承擔工程延誤有關的所有費用,政府非常不可能提供額外資金;但港鐵昨深夜發出通告反擊,提醒港府需要根據委托協議,承擔聘用承建商和顧問的全數款項,更預警港鐵收取近四十六億元的項目管理費,有機大幅增加,促請雙方就條款理解差異進行磋商。
另外,特首梁振英前晚出發前往瑞士前表示,非常關注高鐵延誤事件,表明定會追究相關責任,希望港府和港鐵董事局分別完成調查後,制訂全面整治港鐵的方案,強調不會輕視高鐵延誤及港鐵內部潛在問題,但無正面回應政府會否以大股東身份要求韋達誠提早解約。
瑞銀表示,整項工程的開支預算已增加34億元,去到684億元。港鐵實際需要承擔的超支金額仍然有待商討,亦很可能需與政府經過法律程序。若港鐵需承擔全部34億元,即相當於每股0.6元,又或每股資產淨值之1.5%。
政府與港鐵公司被指隱瞞高鐵延誤,雙方代表昨日出席立法會會議解釋。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港鐵公司主席錢果豐及港鐵行政總裁韋達誠,逐一為延誤事件道歉,多名議員追問張炳良是否會為事件負上政治責任下台,張未有正面回應,但表示對事件感到內疚,又指自己從政生涯中,明白政治人生有時會面臨重大挑戰,「有些時候要面對一些抉擇」,一直有反省。問及張炳良是否要就事件下台,行政長官梁振英未有正面回應,只說張已作出交代,亦十分認真處理事件,有做好局長角色。本報港聞部報道
《經濟通通訊社15日專訊》港鐵(00066)公布,收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運輸及房屋局於本周二(13日)發出的函件,局方指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工程雖然很有可能未必能夠在原定工程預算650億元內完成,日後的評估亦有可能與684億元有所出入。但基於現時的資料及截至現在的分析,日後的評估與此金額應該不會有太大的差異,政府非常不可能就項目提供任何額外資金,港鐵必須致力承擔與項目延誤有關的所有費用。
昨日的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會議上,多名議員關注高鐵工程延誤所引致的超支費用,政府會否要求港鐵承擔責任,並作出追討。委員會主席田北辰認為,港府應該向港鐵追討工程超支款額,以及因為工程延誤以導致的經濟損失,相當於六十多億元;另一議員鍾國斌更認為,高鐵工程更可能超支過百億元,若然當局希望追回工程進度,所投放的資源可能更多,日後再要求立法會財委會追加撥款也會極為困難,認為港鐵應負責為超支包底。
有傳媒報稱,港鐵內部文件指,600多億元高鐵工程可能超支百多億元,田北辰相信這數字可能只是最保守估計。他指除非港鐵能說服議員,所有延誤都同天災有關,港鐵毋須負責,否則超支不應全部由政府承擔,政府亦要向港鐵追討賠償。
梁振英表示,作為港鐵的大股東,港府對於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延誤一事十分關注,特區政府一定不會輕視此次高鐵延誤以及超支所凸顯出的港鐵公司里面一些可能的潛在問題。港鐵公司是香港公共交通的主要提供者,接下來香港的鐵路網絡還會繼續發展,港府十分關注鐵路的營運,希望能夠提供便捷、票價合理和安全、舒適的公共交通。
有議員計劃於下午舉行的立法會內委會中,動議引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高鐵工程延誤,但一直批評港鐵及政府處理不當的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主席田北辰,卻表明引用特權法「無意思」,只會令港鐵未能集中精神處理高鐵延誤和超支問題。新民主同盟范國威批評田北辰,在事件中「搏命抽水」後又「放水」予政府。
今次高鐵工程延遲丑聞,特區政府企圖由港鐵承擔所有責任,放生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有政界中人擔心,梁振英政府會借今次機會,借勢「整頓」港鐵董事局,完成一直未能安插親信掌控港鐵的「心願」。
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兼工程師黎廣德批評,港鐵內部管理及協調失當,欲掩蓋事實,誤導政府和立法會,擔心並非單一事件。事已至此,他認為政府應及早止血,成立獨立專家調查小組查明真相。又促政府設立罰則,令港鐵承擔後果。
他又說,根據去年資料,假如工程延誤,港鐵可能因為協調工作做得不好,要向工程承建商賠償高達16億元,至現在賠償金額可能已增加。由於政府是港鐵的大股東,可能要承擔部分賠償責任,延遲通車亦可能帶來經濟損失,他促請政府盡快交代。
【政經民生】政府:港鐵須承擔高鐵延誤費用
另外,立法會議員鄧家彪以小股東身份在港鐵股東會上質問管理層,如何就高鐵工程延誤負責,錢果豐未有回應集團會否承擔工程延誤帶來的額外開支,只表示港鐵與政府有簽署委托合約,雙方均會遵守合同,港鐵會「應收得收,不應收不會收」。
新民主同盟立法會議員范國威表示,港鐵今次犯錯,影響企業誠信,董事局成員應承擔責任,港鐵行政總裁韋達誠應引咎辭職。他認為,過去大型基建項目,都由政府成立跨部門小組統籌,今次由港鐵總籌便出錯,日後十大基建項目陸續展開,應要確立統籌制度。
被問到高鐵延誤引致的超支責任,錢果豐指,高鐵香港段的工程是政府委托港鐵進行, 受健全的協議保障,而香港屬法治之區,有信心政府會按合同處理,公司「應收會收,不應收則不會收」。不過,他坦言未能百分百保證港鐵要承擔責任或賠償與否,但前提必須證明公司有失職之處,同時亦要評估引起成本會增加多少。(P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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