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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財經】通訊辦:王維基以為自己是規管機構 @ 2014-03-16T05: Back Hot News
Keyword:通訊辦 港視 王維基 混淆角色 通訊局 法不
Concept:執法不 , 王維基混淆角色港視
通訊事務總監利敏貞今日反駁香港電視網絡主席王維基的論點,指通訊局不會在港視流動電視開台一事妥協,強調當局依法辦事,又批評王維基混淆了角色,以為自己是通訊局,通訊局要向他提交建議,要求當局承諾「唔會因為佢違法而拉佢」並不合理。港視下午發聲明反駁利敏貞的言論,重申要同時符合《廣播條例》和流動電視牌照條款,在技術上是不可能的,而通訊辦建議的制式在日後亦可能令港視違法,港視未來11年將投資數十億元,面對這等矛盾,向政策局和通訊辦尋求清晰答案,合情合理,絕非混淆角色。
港視回應說,明白通訊辦的執法者角色,之前邀請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討論現行法規,但不得要領,又指同通訊辦在一月會面,港視四次發信,希望通訊辦澄清制式建議的法律解釋,但未獲回應,到今個月十二日,通訊辦與部份傳媒閉門會議,才透露通訊辦原先建議的制式,在港視節目普及後,亦有機會被視作違法,面對這些矛盾,港視尋求清晰答案,是合情合理,絕非混淆角色。
香港電視網絡與通訊辦連日就播放制式可能違反《廣播條例》隔空駁火,通訊辦總監利敏貞強調,寧可面對官僚僵化的指控,也不可有法不依,並批評香港電視網絡主席王維基混淆角色,要求規管機構向持牌人提供建議的制式。利敏貞周六早上特別會見記者表示,在流動電視服務爭拗上,外界或會覺得通訊辦僵化而官僚,身為總監的她寧可被指僵化及官僚,總好過背負起有法不依、執法不公的極大罪行。她強調,通訊辦是獨立規管機構,必須要依法辦事。利敏貞批評,香港電視網絡主席王維基混淆角色,以為自己是規管機構,通訊辦是持牌人。她指出,整個規管架構是由持牌人向通訊局提供建議的制式,再由通訊局審議,但是王維基卻視自己為通訊局,而通訊局是持牌人。她坦言,要求規管機構向持牌人提供證明不會因為違法而遭檢控,也是第一次聽。
她又說,通訊辦多次就DTMB制式與港視主席王維基交流。其後王維基不斷追打、追問通訊辦他們應采什麼制式可以合法地不受廣播條例限制而拿到牌照,而王維基初時指控通訊辦沒有向他們提出建議,後來他自己也澄清了這講法。
通訊辦日前閉門會見傳媒,反駁王維基的說法,今日終願意公開表達立場,但主要也是重申閉門時的論據。王維基日前要求通訊辦承諾,如果港視轉用通訊局建議的制式DVB-H後,日後即使此制式普及並有電視機內置有關制式,令超過5,000戶可透過公共天線經電視機接收,都不應被視為違法,其後通訊辦閉門回應傳媒指如有此情況屆時仍會執法,王維基形容當局「俾個陷阱佢踩」。利敏貞批評,此要求並不合理,「有人要求當局承諾唔會因為佢違法而拉佢,我都系第一次聽」。
【NOW新聞台】港視流動電視爭議,通訊事務總監利敏貞重申,合法發放信號是持牌人的責任,不應由通訊辦和用戶負責,認為王維基混淆了兩者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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