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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毓民:通訊局行會唱反調罕見 @ 2013-11-09T18: Back Hot News
Keyword:通訊局
Concept:立法會會議 , 循序漸進發牌行會
但自2013年2月初,行會再沒有接觸通訊局。對於政府指,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稱,是基於循序漸進模式發牌,以及基於一籃子因素決定不發牌給香港電視網絡,通訊局在文件指出,沒有收到行會提出,要循序漸進發牌,或要將三家申請機構作排名。
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昨日開會,原定有代表到場的通訊事務管理局最終不派人出席,只遞交了文件,解釋其建議向三間申請機構發牌的理據。有議員表示,通訊局同意向三間機構發牌,其意見和政府完全相違,政府的做法是「自把自為」雲雲。但正如商經局局長蘇錦梁回應指,通訊局只就發牌提出意見,最終決定由特首會同行會作出。事實上,特首會同行會決定發牌事宜,不是只參考通訊局意見,還要參考多方面意見和顧問報告,考慮公眾利益而作出決定。如果通訊局可以代替行會決策,還要行會干什麼。
通訊局:不知循序漸進式發牌
多名立法會議員質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為何沒有跟據通訊事務管理局的建議,發出三個牌照,而在決定循序漸進發牌後,又不再諮詢通訊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梁強調,行會考慮了巿場的持續性,考慮的層面較通訊局廣闊。
議員劉慧卿質疑,通訊局既沒有提及「循序漸進」原則,質疑為何行會突然可以有此決定,而通訊局卻不知情,質疑行會決定的法理意見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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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錦梁:循序漸進發牌行會毋須諮詢通訊局
公民黨湯家驊指出,通訊局信件完全擊敗政府拒發三個牌的理據,直言信件若早一日出現,立法會大會或會通過引用特權法。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梁則解釋,通訊局雖不認同市場經營能力是首要考慮因素,但行會決定基礎廣泛,除通訊局意見外,亦參考顧問報告、免費電視市場持續性及市場秩序,故以循序漸進方式發牌,申請者申述時亦按程序公義諮詢通訊局意見,但承認行會後期加入「循序漸進」模式後,毋須再諮詢通訊局意見。被問到通訊局是否與政府內訌,他則表示通訊局與行會是兩個不同機構,不可能每次考慮結果都一樣。
蘇錦梁回應指,行會決定的基礎比較廣闊,要看整個免費電視市場的持續性及市場現有秩序,故以循序漸進方式發出兩個牌照。他又指,特首會同行會考慮發牌,加入了「循序漸進」元素時,已毋須再諮詢通訊局的意見。
泛民主派議員認為, 通訊局的立場, 與政府的說法有出入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 蘇錦梁回應說, 通訊局無宏觀考慮整體電視業的持續發展 , 而行會的考慮層面就較廣 , 又說, 以循序漸進模式發牌 , 是由行會決定 , 毋須征詢通訊局的意見, 重申是符合程序公義 .
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免費電視發牌。通訊事務管理局提交的文件指,從不知當局有意以循序漸進模式發牌,亦無向三家申請公司作排名。通訊局主席何沛謙首度回應事件,強調通訊局建議向全部三個申請者發牌的決定是合適。他不肯直接評論行會最終沒有采納通訊局的建議,只表示行會考慮甚麼因素要問行政長官。
在日前立法會表決特權法中轉呔投棄權票的謝偉俊就認為, 在審批發牌時, 通訊局只需要考慮是否符合基本法例要求 , 但行會就要考慮更多范疇, 包括政府形勢, 甚至與內地關系 . 他認為, 香港電視網絡主席王維基近日的行為, 已反映政府當初的擔心是有根據, 港視不獲發牌的「死因」 , 亦在他的行動中表現出來.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在本台節目表示,在免費電視發牌爭議中,法例規定行會在決定發牌時,應考慮通訊局的建議,但當局在循序漸進原則及三家申請者排名等問題,都無諮詢過通訊局,質疑政府的做法,並不符合程序公義。
王永平今早在電台節目表示,所有發展成熟的國家,政府在重大決定前,皆會依靠獨立機構收集意見及負責把關,聽從意見作最適合的決定。他形容行會這次發牌決定,是完全否定通訊局的角色。王永平反建議:「反正政府在立法會有大多數支持,倒不如提交議案取消通訊局,日後一切由行會自己決定好了。但問題是,你(行會)有公信力嗎?」
通訊局自爆行會去年2月至今年2月多次邀請局方就申請者的補充及申述作考慮及回應,局方每次均表明「沒有必要」修訂建議。行會從沒要求局方考慮「循序漸進模式」或為三家申請者排名。局方於2010年諮詢公眾並把結果呈交行會,200多份公眾意見書當中,大部份支持向三家申請者發牌。
蘇錦梁在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後回應表示,通訊局的建議內容很豐富,但大家不應只著眼於一點,當局是根據廣播條例去發牌,行會亦有充分考慮通訊局的意見,但行會及通訊局是兩間不同機構,不是每次都有一樣的考慮結果,而如果未來有新申請,當局會考慮當時市場的情況去審批。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梁解釋,雖然通訊局認為無需首要考慮市場及個別機構的經營能力,但最終行會認為此因素亦應考慮,因此以「循序漸進」方式去處理發牌,當時認為通訊局無需要重新參與。至於通訊局文件提出的意見,蘇錦梁澄清已於日前的政府聲明中披露。
通訊局經考慮後,多次確定沒必要修訂「發牌予三家申請機構」的建議,行會亦沒有要求通訊局考慮「循序漸進」的模式,或把三間申請機構進行排名,局方亦認為排名既沒有需要,亦不恰當。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社民連「長毛」梁國雄昨日質問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梁,為何行會最後加入循序漸進而不問通訊局意見,令整個批牌成為關鍵轉捩點,但蘇錦梁及副秘書長黃智祖回應指,不用再征詢通訊局意見,已符法律框架及征 詢法律意見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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