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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英東家族爭產風波再掀波瀾 @ 2013-10-29T18: Back Hot News
Keyword:霍英東 爭產案 霍震宇 霍震寰 家族爭產
Concept:子霍震寰律師 , 5天聆訊霍英東家族爭產案
霍英東留下約300億元遺產,霍震寰、霍震宇及姑姐霍慕勤均為遺產執行人,由霍震宇提出的爭產案,原定去年7月底開審,最後雙方簽定和解協議。但會計師進行遺產調查時,發現南沙項目的四分一權益沒有計入遺產內。霍震宇批評霍震寰隱瞞資產不誠實,加上他沒否認違反責任,故認為應重開爭產案,要求罷免霍震寰及年屆87歲姑姐的遺產執行人身份。
已故政協副主席霍英東家族爭產案去年和解,但長房三子霍震宇指控次兄霍震寰侵吞家產,隱瞞亡父在南沙發展項目逾三十億元權益,向高院申請撤銷和解協議,重開案件。霍震寰一方反對,指昨為父親逝世7周年死忌,不希望處理家族爭產,法官需考慮霍震霆及霍震寰有否違反和解協議,才決定是否審理。
霍家原本在去年十一月就爭產案達成和解協議。但長房三子霍震宇一方,要求撤銷二哥霍震寰作為遺產執行人的職務,向法庭提出重開案件。
10月28日是前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過世7周年,但其家族爭產案卻安排於當天上午在香港高等法院重開。爭產風波自2011年由長房三子霍震宇掀起,他控告同是遺產執行人的兄長霍震寰、霍震霆、姑姑霍慕勤及其他家族成員,指霍震寰吞家族財產,要求撤換遺產執行人。
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家族爭產案,去年8月和解,長房三子霍震宇質疑次子霍震寰隱瞞部份南沙項目權益,導致爭產官司重開。霍震寰一方要求暫緩聆訊,指霍震宇已簽訂和解協議,理應遵守合約精神,若受益人反對協議條款,應以仲裁方式解決,而非到法庭要求重開案件。
核心提示: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家族爭產案,長房兄弟霍震宇和霍震寰去年達成和解。惟今年4月,提出爭產的霍震宇,指控兄長霍震寰隱瞞亡父數十億元南沙發展項目的四分一權益,批評霍震寰不誠實不可信,要求重開爭產官司,案件排期在下周一開審。官司開審前外又起風波,長房兩女兒再加入戰團,昨入稟高等法院,加入原告行列,要求撤換霍震寰為亡父的遺產執行人。
霍震宇的代表律師陳述申請理據,希望法庭根據簡易判決重開案件。但長房二子霍震寰代表律師反對重開,表示當天是霍英東的死忌,審訊家族爭產案是傷心的事。
霍震宇和霍震寰沒有現身,均由律師代表出席聆訊。霍震寰的代表律師指,今天剛好是霍英東7周年死忌,審訊家庭爭產案感到悲傷,反對重開案件。
但長房長子霍震霆和二子霍震寰反對。霍震寰的代表律師說,霍英東於2006年10月28日去世,今天正是他逝世7周年的日子,在這一天審理家族爭產案是傷心的事。
2006年逝世的霍英東,早在1978年就已立下遺囑,所有太太和子女都是遺產受益人,受托人在其死後20年內不可分配剩余的遺產,並制定由霍震寰、霍震宇、妹妹霍慕勤及妹夫蔡源霖擔任遺產執行人。但實際上,由於妹夫蔡源霖去世較早,妹妹霍慕勤則年事已高,實際的遺產執行人只有霍震寰和霍震宇兩人,爭產案正是由這兄弟二人引起。
昨日是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逝世七年的忌日,同一日,霍家長房三子霍震宇向法庭申請重開霍家爭產案,要求撤換霍震寰作為亡父的遺產執行人。香港高等法院從昨日開始進行一連五天的聆訊,霍震寰的代表律師表示,霍英東死忌日審訊家族爭產案是傷心事,而霍震霆則在祭拜父親時回應,應家和萬事興。
霍英東去世後,霍震寰沒有披露這一事件,直到去年十一月霍英東基金開股東大會,霍震宇等人才知道這一安排,霍震寰指回購期限已過,因此南沙權益不會包括在分配家產的和解協議中,只由霍興業堂控制者霍震寰和霍震霆所得。霍震宇因此指控二哥霍震寰是「不可信的人」,事件「不可能再達成和解」,要求法院重新判決案件。
今年4月再度提起訴訟時,霍震宇的代表律師在法庭上表示,霍英東持有51%股權的南沙項目,1997年霍英東四父子通過決議,通過有榮有限公司(下稱「有榮」)將其中一半股權轉至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即由霍英東基金持有南沙項目25.5%的權益,由霍震寰代表霍英東基金簽署文件,賦予有榮2007年6月30日前購回這部分股權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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