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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介入陳永洲案件 @ 2013-10-24T12: Back Hot News
Keyword:記者 新快報 放人 中聯重科 陳永洲
Concept:新快報記者陳永洲
10月23日,廣州媒體《新快報》頭版以《請放人》為題,向長沙公安「宣戰」,並附兩版報道披露該報記者陳永洲被長沙公安跨省刑拘過程。報紙出街後得到報界、法律界及網友、大V廣泛聲援。 《新快報》稱陳被刑拘禍起其披露中聯重科財務問題的一系列報道,分析人士稱,抓人讓中聯重科和長沙警方都陷入了巨大的麻煩中。目前,長沙警方已經認定陳捏造中聯重科「國資流失」「私有化」等三項事實。 撰文/記者 陳細英 黃周穎
【明報專訊】「請放人」,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日前被指涉嫌「損害商業名譽」罪被湖南長沙公安跨省逮捕,《新快報》昨頭版刊出三個粗體大字,呼吁公安釋放陳永洲,並發聲明力撐陳的報道真實可靠,且沒有收受競爭對手的錢財。陳從去年9月開始,接連署名發表14篇湖南重工企業中聯重科(1157)的負面報道,後者報警。長沙公安局認為,上述負面報道是捏造虛假事實,陳永洲因涉嫌犯罪被捕。
記者揭露中聯重科造假被捕 《新快報》頭版要求放人
不少媒體人在網絡相應新快報要求警方放人的呼吁,《東方今報》記者奚春山表示:「支持新快報依法維護記者權益。社會當今的共識底線是法制,警察為何跨省抓捕,什麼執法依據?是傳喚還是拘捕?」
中聯重科今日卷入新快報記者被長沙警方帶走事件。曾連續發表多篇批評中聯重科報道的廣東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日前在廣州被長沙市公安局帶走。證券時報記者10月22日從中聯重科(000157)獲悉,公司此前就陳永洲多次報道涉嫌損害中聯重科商譽一事向長沙警方報案。據悉,從2012年9月26日到2013年6月1日,陳永洲曾發表10篇有關中聯重科「利潤虛增」、「利益輸送」、「畸形營銷」及涉嫌造假等一系列批評性報道。
《新快報》刊發的其中一篇名為《中聯重科再遭舉報財務造假記者暗訪證實華中大區涉嫌虛假銷售》的文章,報導了A、H股上市公司中聯重科去年在華中大區涉嫌銷售造假。報導發現中聯重科的一線銷售與舉報材料多處吻合,指其虛假推谷公司前三季度業績。此後刊發的報導還指出,在中聯重科去年前三季度業績、一線銷售訂單皆極為景氣下,該公司管理層的直接、間接控股公司長沙合盛、長沙一方卻在二級市場上套現近8億元。
7月初,中聯重科董事長秘書高輝曾在個人微博上公開表示,指責《新快報》和該報記者發布負面新聞,屢次舉報,造成公司股價下跌,是有償新聞和利益同盟策劃,幕後有黑手。
廣州《新快報》昨在頭版以三大字「請放人」,刊文要求跨省刑拘該報記者陳永洲的警方盡速放人。陳永洲因報導上市公司「中聯重科」財務造假,遭長沙警方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刑拘,引起陸媒及網民震撼。大陸法界人士認為,警方做法確有爭議,另據了解,中國記協已要求調查。
隨後,因中聯重科董事長助理高輝連續發微博中中傷《新快報》及記者陳永洲,並將陳永洲的記者證及身份信息在網絡上公開。在未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高輝將《新快報》相關報道描述為虛假報道,《新快報》因此起訴中聯重科高管。然而在等待法院審理和判決過程中,中聯重科一面向廣州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一面向長沙市公安局報案,長沙市公安局直屬分局於2013年9月16日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對陳永洲予以立案,並在2013年10月15日發出網上追逃。
23日上午,長沙市公安局向記者表示,之所以刑拘《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是因為:經調查,從2012年9月26日至2013年8月8日,該報及其記者陳永洲等人在未到中聯重科進行實地調查和核實的情況下,捏造虛假事實,通過其媒體平台發表關於中聯重科的負面文章共18篇,其中陳永洲署名的文章14篇。2013年6月,中聯重科曾就此事專門派員前往新快報社進行溝通,要求其到中聯重科進行實地調查和了解真實情況,停止捏造、污蔑和詆毀行為。但新快報社及陳永洲不顧中聯重科的要求,仍然繼續發表關於中聯重科的負面文章。
中聯重科(01157)之前被內地媒體《新快報》質疑造假,撰寫有關文章的記者結果被拘留,《新快報》今日在頭版刊登聲明,要求湖南警方「放人」。中聯重科愈跌愈急,H股現挫5.24%,A股跌2.6%。
曾連續發表多篇批評中聯重科報道的《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日前在廣州被長沙市公安局帶走。昨日,《新快報》頭版高調刊發《請放人 鄙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麼兩根的》社評向中聯重科正式宣戰,引起轟動。據搜狐財經報道,當天下午,中聯重科品牌宣傳部部長王旭紅確認此前就陳永洲多次報道涉嫌損害商譽一事向長沙警方報案。該報道引述了中聯重科一名接近高層人士的話稱,《新快報》對於共同機械行業長期只關注中聯重科一家,十幾篇報道一篇比一篇厲害,把中聯重科股價從十幾塊錢最低打到4塊多,股民和投資人遭受重大的損失,管理層天天遭受到投資人的質問,很多海外戰略計劃都受到重大的影響,因此才不得已報案。而《新快報》昨日(10月23日)的發文則強調,中聯重科股價暴跌與此前一系列的負面報道並無直接聯系。
《新快報》「請放人」事件引起廣泛關注,長沙公安為了連串被指造假的報導而不避嫌疑、大費周章,從湖南跨省到廣東設局誘捕一名廣州記者,皆因報警者中聯重科「來頭」不小。而涉案記者未向中聯重科求證就撰寫報導,亦有損自身信譽,事件對言論空間已不斷收窄的內地傳媒生態有何影響,值得留意。
廣東《羊城晚報》集團旗下的報紙《新快報》23日頭版刊登特大號字體「請放人」,要求長沙警方釋放其刑拘的《新快報》記者陳永洲。陳永洲多次報導上市公司湖南中聯重科財務問題,湖南長沙市公安局19日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刑拘他,警方認定涉嫌捏造事實,全案正調查中。
繼《新快報》記者劉虎被刑拘後,該報記者陳永州曾多次發文批評中聯重科,現他也遭刑拘。10月22日,新快報用〔請放人〕作為標題,將這個事件登在其報紙的頭版頭條,在網路上引起廣大網民的關注和聲援。有法律界人士質疑,此舉是否涉及商業企業利用公權力打壓輿論監督。
廣州新快報在今天(23日)的頭版頭條,以特大的黑體字「請放人」作為標題,刊出全版的專文,要求湖南長沙公安釋放他們的記者陳永洲。陳永洲因為報導中聯重科的財務問題後,遭到長沙公安拘捕。
【新唐人2013年10月23日訊】大陸媒體《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報導揭露中聯重科財務問題,被長沙警方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名跨省抓走。陳永洲是繼《新快報》記者劉虎因實名舉報官員而被抓以後,該報第二名被抓的記者。消息在大陸網路媒體上引起激烈反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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