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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報》10月24日頭版刊文:《再請放人》 @ 2013-10-24T11: Back Hot News
Keyword:新快報 記者 陳永洲 放人 中聯重科
Concept:長沙警方放人 , 記者陳永洲報道中聯重科
廣州羊城晚報集團旗下「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曾發表十多篇有關中聯重科「利益輸送」等一系列報導,上周五遭長沙警方以涉嫌「損害企業商譽」罪名跨省拘留。「新快報」昨天頭版標題「請放人」,呼吁釋放陳永洲;中國記協表態「堅決維護記者合法采訪權」,並介入調查。
【明報專訊】「請放人」,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日前被指涉嫌「損害商業名譽」罪被湖南長沙公安跨省逮捕,《新快報》昨頭版刊出三個粗體大字,呼吁公安釋放陳永洲,並發聲明力撐陳的報道真實可靠,且沒有收受競爭對手的錢財。陳從去年9月開始,接連署名發表14篇湖南重工企業中聯重科(1157)的負面報道,後者報警。長沙公安局認為,上述負面報道是捏造虛假事實,陳永洲因涉嫌犯罪被捕。
高輝在其微博指出,陳從未采訪中聯,卻多次采訪其同城競爭對手三一重工總裁向文波,並稱陳是三一的打手,兩者是「利益同盟」。前晚,內地一財經記者網上社區在微博發布消息:「深喉:陳永洲在里面已經全部招供,長沙警方掌握了他收黑錢的證據。」《新快報》負責人昨日對《法制晚報》記者表示,陳的報道有瑕疵,但「不存在記者收了誰的好處費等問題」。本報記者昨日嘗試在微博諮詢三一重工總裁向文波,但至截稿仍未獲得回應。
廣東《羊城晚報》集團旗下的報紙《新快報》23日頭版刊登特大號字體「請放人」,要求長沙警方釋放其刑拘的《新快報》記者陳永洲。陳永洲多次報導上市公司湖南中聯重科財務問題,湖南長沙市公安局19日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刑拘他,警方認定涉嫌捏造事實,全案正調查中。
內地《新快報》再有記者因為報道而被警方刑事拘留。記者陳永洲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被長沙公安刑事拘留。有消息指出,事件與他報道中聯重科有關。
據新快報報道,23日上午,長沙市公安局向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表示,之所以刑拘《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是因為,經調查,從2012年9月26日至2013年8月8日,該報及其記者陳永洲等人在未到中聯重科進行實地調查和核實的情況下,捏造虛假事實,通過其媒體平台發表關於中聯重科的負面文章共18篇,其中陳永洲署名的文章14篇。2013年6月,中聯重科曾就此事專門派員前往新快報社進行溝通,要求其到中聯重科進行實地調查和了解真實情況,停止捏造、污蔑和詆毀行為。但新快報社及陳永洲不顧中聯重科的要求,仍然繼續發表關於中聯重科的負面文章。
廣州《新快報》昨在頭版以三大字「請放人」,刊文要求跨省刑拘該報記者陳永洲的警方盡速放人。陳永洲因報導上市公司「中聯重科」財務造假,遭長沙警方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刑拘,引起陸媒及網民震撼。大陸法界人士認為,警方做法確有爭議,另據了解,中國記協已要求調查。
【新唐人2013年10月23日訊】大陸媒體《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報導揭露中聯重科財務問題,被長沙警方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名跨省抓走。陳永洲是繼《新快報》記者劉虎因實名舉報官員而被抓以後,該報第二名被抓的記者。消息在大陸網路媒體上引起激烈反響。
繼「新快報」記者劉虎涉嫌誹謗罪被批捕後,新快報另一名記者陳永洲上周五在廣州被湖南省長沙市公安局警察帶走,被控涉嫌損害企業商譽罪刑拘。新快報今天在頭版用三分之一篇幅,以斗大的三個字「請放人」,要求放人。
繼廣州地區的都市報紙「新快報」記者劉虎被北京警方抓捕後,該報另一名記者陳永洲日前又因揭露黑幕被湖南長沙警方跨省抓捕。知情人士說,陳永洲被抓禍起湖南企業中聯重科。「新快報」23日在頭版刊登聲明,要求長沙警方放人,一些知名法界人士和媒體人士聲援。
今年7月,中聯重科董事長助理高輝連續發布以「輿霸與打手」等為題的微博內容,直指《新快報》及記者陳永洲,並將陳永洲的記者證及身分資訊在網絡上公開。高輝稱:陳永洲「先後10篇負面文章」抹黑中聯重科,致其股價大幅下降。隨後,《新快報》以誹謗為由將高輝起訴至廣州天河區法院,要求法院判決被告賠償《新快報》損失1元、賠償記者陳永洲精神損失費10萬元並賠禮道歉。
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報導中聯重科財務問題,被長沙警方跨省逮人刑事拘留,受到輿論關注,且記者職務行為是否適用「損害商業信譽罪」引發熱議。
曾連續發表多篇批評中聯重科資金報道的廣東《新快報》記者陳永洲,上周五在廣州被長沙市公安局帶走。《新快報》今天罕見地在頭版刊登相關報道。報道說:「我們的記者陳永洲報道中聯重科財務問題,然後他就被長沙警方跨省抓走了,罪名是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署名本報評論員的報道指出,「對此,我們要吶喊─請放人;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麼兩根的。」據報導,陳永洲曾撰寫10篇有關中聯重科的報道,可能因此被捕。中聯重科是中國工程機械首家A+H股上市公司,總部位於湖南長沙。從去年9月到今年6月,陳永洲曾發表10篇有關中聯重科「利潤虛增」、「利益輸送」、「畸形營銷」及涉嫌造假等一系列批評性報道。7月初,中聯重科董事長秘書高輝曾在個人微博上公開表示,指責《新快報》和該報記者發布負面新聞,屢次舉報,造成公司股價下跌,是有償新聞和利益同盟策劃,幕後有黑手。隨後,《新快報》以誹謗為由將中聯重科及公司董事長助理高輝起訴至廣州天河區人民法院。
廿三日,廣州《新快報》頭版以加粗字體「請放人」為題刊文,呼吁湖南省長沙警方釋放該報記者陳永洲。本月十八日,陳永洲被長沙警方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跨省刑事拘留。《新快報》廿二日已將此事告知中國記協,中國記協隨後從湖南、廣東兩地宣傳部門了解相關情況,並已介入調查。
內地新聞界發生罕見事件。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報道湖南上市公司中聯重科(1157)財務問題,日前被長沙警方跨省刑事拘捕,罪名是「損害商業信譽」。《新快報》昨在頭版怒吼吶喊,用「請放人」三個大字示威,引內地同業共鳴,媒體和法律界紛發聲明支持《新快報》和記者維權;全國記協也罕有出聲吁維護記者權益。中聯重科股價昨在中港兩地大跌。
《新快報》在今日頭版,更寫上大大的「請放人」主標,指陳永洲因報導中聯重科的財務問題,上星期五被長沙警方跨省帶走了,罪名是涉嫌損害商業信譽。《新快報》表示,有關的全部15篇報道中,只有1篇將逾5.1億元人民幣的廣告費及招待費,誤寫成廣告費。長沙市公安局昨晚在其官方微博指出,案件現正進一步審查中。
一名女子23日在廣東一座圖書館閱讀新快報。新快報23日頭版斗大標題寫著「請放人」,要求警方釋放該報記者陳永洲。(法新社)
長沙警方前晚在微博公布,上周六刑事拘留陳永洲,指他「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由於內地最近已接連拘捕多名維權人士及網絡名人,加上陳永洲秘密被捕,更惹外界質疑當局進一步收緊社會言論。《新快報》當晚立即表態,稱會采取法律行動,維護記者的正當采訪權益,該報昨天更在頭版刊出《請放人》的評論文章,稱「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麼兩根的」,強調陳永洲有關中聯重科的15篇報道,是該報的正常新聞報道,媒體是有職責監督問題,陳永洲只是正常履行職責;有關的15篇報道中僅有一處錯誤,就是將「廣告費及招待費5.13億」寫成「廣告費5.13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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