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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晚集團負責人就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拘表態 @ 2013-10-23T15: Back Hot News
Keyword:記者 新快報
Concept:中聯重科涉嫌 , 新快報記者被長沙警方
新快報記者遭跨省刑拘 頭版呼吁放人
《中國要聞》新快報記者因披露中聯重科財務問題遭長沙警方刑拘
今日,新快報頭版發文,呼吁警方放人。新快報稱:今年5月27日,《新快報》刊發了《中聯重科再遭舉報財務造假記者暗訪證實華中大區涉嫌虛假銷售》一文,報道了A、H股上市公司中聯重科去年在華中大區涉嫌銷售造假。此次報道中,記者經實地暗訪調查,發現中聯重科的一線銷售與舉報材料多處吻合,該公司在去年前三季向湖南祺潤、武漢翼達、江西鼎盛為主的客戶產生數量巨大的混凝土機械銷售訂單,旋即於去年四季度出現大規模的退貨訂單。這一異常行為,恰與中聯重科去年業績前三季度亮麗、第四季度驟變暗合。新快報此後報道還指出,在中聯重科去年前三季度業績、一線銷售訂單皆極為景氣下,該公司管理層的直接、間接控股公司長沙合盛、長沙一方卻在二級市場上“瘋狂”套現近8億元。這些報道包括上市公司公開資料及記者實地暗訪中所保留的錄音、照片等。
22日晚8點,新快報官方微博發布聲明稱:“關於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長沙警方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刑拘一事,新快報將采取法律手段,全力維護記者的正當采訪權益。”
被刑拘發出「請放人」聲明,並稱正積極采取法律手段,全力維護記者的正當采訪權益。中聯重
【記者被長沙警方跨省刑拘 新快報頭版呼吁放人】新快報頭版文章稱,記者陳永洲報道中聯重科財務問題,上周五被長沙警方跨省抓走,罪名是涉嫌損害商業信譽,被帶走三天後見到律師。新快報希望警方公示證據。
關於 新快報頭版就記者陳永洲被跨省刑拘事件發聲明_新快報,記者,被拘 新聞
10月19日,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長沙警方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刑拘。陳永洲曾發表10篇有關中聯重科「利潤虛增」、「利益輸送」、「畸形營銷」及涉嫌造假等一系列批評性報道。中聯重科回應稱其「從未就報道事宜采訪過中聯重科的任何一個人」,並就此向長沙警方報案。10月23日,新快報頭版就記者陳永洲被跨省刑拘事件發聲明:呼吁放人。
今日,《新快報》頭版頭條以“請放人”三個大字為題,要求長沙警方釋放其記者陳永洲。新快報稱,記者陳永洲因報道中聯重科財務問題被長沙警方跨省抓走,罪名是涉嫌損害商業信譽。
【新快報頭版】新快報頭版刊記者被刑拘聲明:中聯大哥放了陳永洲吧
對此,數位著名法律專家和律師表示質疑,此舉是否涉及商業企業利用公權力打擊壓制輿論監督?目前,中國記協表示正密切關注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長沙警方跨省刑拘一事,並已介入調查。《新快報》表示正積極采取法律手段,全力維護記者的正當采訪權益。
國際在線消息:湖南省長沙市公安局昨日在其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新快報》記者陳某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已於10月19日被長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今日出版的新快報對此作出回應,經認真核查過陳永洲對中聯重科的所有的15篇批評報道中,僅有的謬誤在於將「廣告費及招待費5.13億」錯寫成了「廣告費5.13億」。以下為新快報就其記者被刑拘發表的聲明:
1、新快報今日頭版頭條發表關於其記者陳永洲因連續報道中聯重科被長沙警方刑拘申明,「請放人,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麼兩根的 」 兩行大字非常醒目,並在申明中指出「如果上天再給我們一次機會,我們還是會說:警察叔叔,中聯大哥,求求你,放了陳永洲吧」。
《新快報》今日頭版頭條發表文章《請放人》。文章稱,「各位讀者,我們的記者陳永洲報道了中聯重科財務問題,然後他就被長沙警方跨省抓走了,罪名是涉嫌損害商業信譽。對此,我們要吶喊——請放人」。
廣州《新快報》記者劉虎曾經在微博上實名舉報中共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陝西公安廳長杜航偉等,4名副部級官員貪腐,8月下旬,被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
第四種表現是將無罪的行為主觀歸罪,給無辜公民帶來被定罪判刑入獄的危險。我們看到,在一些被刑拘人員發表的言論中,有些明顯不觸犯刑法的言論,卻都被認定為他們「尋釁滋事」的罪證。例如,《新快報》記者劉虎實名舉報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其正,在有關機構尚未調查核實之前,就以尋釁滋事罪嫌疑刑拘劉虎,讓人感到不可思議。
北京警方證實新快報記者劉虎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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