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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家建議阿里巴巴以1000億美元估值上市 @ 2013-10-02T03: Back Hot News
Keyword:阿里巴巴 赴美 上市 合伙人 銀行
Concept:阿里巴巴赴美上市
由於阿里巴巴以合伙人形式上市的計劃暫不獲港交所及證監會放行,來港上市幾近僵局,市傳阿里巴巴上周開始全力推動赴美上市。
本欄於周初曾撰文探討阿里巴巴赴美上市的如意算盤(詳見阿里狙擊騰訊 「來往」銀彈硬撼微信),阿里巴巴與港交所之間就可否以「合伙人」方式上市的談判膠著已久,而阿里能否上市,原本明日(26日)港交所舉行的例會將是關鍵,市場料將會討論是否有限度容許「合伙人」制。
從馬雲的言論,可以顯示出阿里巴巴的管理層一直力挺合伙人制度。同時據了解若他日該公司赴美上市,仍有意以合伙人制度形式上市。惟現時美國並無以合伙人上市的先例。阿里巴巴聯合始創人及執行副主席蔡崇信,在阿里巴巴英文企業新聞網站ALIZILA撰文亦就該公司的合伙人制度作出進一步闡釋,目的是為了保證公司文化傳承,又指出以合伙人制度取代始創人,正是希望將優秀文化持久地傳承及發揚,又指出合伙人是平等,通過合作解決問題。合伙人不僅是管理人,亦是企業擁有人,透過有關機制,繼續保持創新,及提升公司的人才力量。
阿里巴巴發言人重申,集團仍未就上市計劃,委托任何保薦人,而時間表及上市地點亦未有定案。對於《南華早報》前日報道,阿里巴巴曾建議減少合伙人數目,並捆綁合伙人在上市後的3年內,不能夠沽售持股套現,以換取證監會批准上市,但證監會仍未首肯。集團發言人回應指出,有關報道內容不實,而證監會亦不回應所有市場消息。
阿里巴巴赴美上市的計劃可能點燃紐約泛歐交易所集團(NYSE EURONEXT, NYX)旗下的紐約證券交易所和NASDAQ OMX GROUP INC (NDAQ)運營的那斯達克市場之間的爭奪戰。據DEALOGIC的數據顯示,在2007年之後赴美IPO的中國企業中,有三分之二選擇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但中國互聯網搜索引擎公司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公司(BAIDU.COM INC., BIDU)則選擇在納斯達克市場上市。
運營淘寶(TAOBAO)和天貓(TMALL)等網上商店的阿里巴巴集團之前一直考慮把香港或紐約作為可能的上市地點。阿里巴巴集團與香港交易所談判破裂的原因現在還不得而知,但阿里巴巴集團一直在與香港交易所洽談設立一個架構,允許包括創始人馬雲(JACK MA)及其他高管在內的「合伙人」在IPO之後仍能保留對公司董事會構成的一些控制權。具體來說,就是阿里巴巴集團的28位合伙人將負責提名多數董事,並由股東就提名進行表決。但批評人士稱,這種機制將賦予合伙人過多權力,合伙人的建議很少會被股東否決。
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25日在個人網志回應指,雖然有關需否改變本港現有市場規則來吸引企業上市的意見紛沓,但他認為需要作出最適合及有利香港的決定,而公眾利益永遠放在第一位。他又用「輾轉反側」「直冒冷汗」來形容自己對這個艱難抉擇的心情。雖然李小加在文中未有具體提到阿里巴巴,但他這篇網志的內容與阿里巴巴爭取以合伙人管理制度在港上市引起的市場爭議相吻合,相信是對阿里巴巴放棄在港上市的回應。
近期有報導稱阿里巴巴決定放棄香港,轉而尋求赴美上市。皆因為阿里巴巴實行合伙人架構,這個違背了目前香港的上市規定。
據交易所知情人士稱,阿里巴巴尚未與美國的交易所展開談判。之前,阿里巴巴就建立一種機制與香港交易所進行了磋商,阿里巴巴希望在公司上市後其合伙人(包括阿里巴巴創始人馬雲和公司管理層)仍可以對董事會成員構成有一定的控制權。具體來說就是,阿里巴巴的28個合伙人將有權提名董事會的大多數董事並提交股東表決。
隨著阿里本周踏入決定上市地點的關鍵倒數階段,昨天終於傳出方案已敲定。阿里為保合伙人制度,決定與香港「斬纜」,轉而赴美上市。消息人士指出,阿里自己選擇終止與本港的交流,為的是堅持以合伙人制度上市,即使赴美也會堅持采用此制,因其相信此舉可維護股東權益,以及更有利公司長遠發展。該名消息人士更指,阿里巴巴已迅速委任法律顧問,同時會盡快聘請承銷商。阿里發言人對消息不予置評;港交所發言人也表示不作評論。
雖說美國上市門檻寬松,但當地的集體訴訟機制是投資者的自保皇牌,不少赴美掛牌的中國企業,也面對過不少訴訟挑戰。因此,外界關注阿里是否真的放心赴美上市,抑或只是出名自負的主席馬雲,不服香港證監不為其合伙人制讓步,圖以捨港取美之說作最後通牒。
阿里巴巴與本港方面就IPO進行的商談據稱破裂,知情人士指出阿里巴巴已傾向於美國上市。阿里巴巴正在物色美國律師事務所幫助其處理IPO事宜,但尚未聘請投行。有指以上述細節尚未對外公開為由要求匿名,阿里巴巴拒絕對此置評。上月有消息指阿里巴巴曾經要求港交所允許其合伙人控制多數的董事提名權。投資銀行給阿里巴巴的估值高達1,200億美元,因此該公司有望成為市值僅次於谷歌及亞馬遜的全球第三大互聯網公司。而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被問及阿里巴巴是否已提交上市申請時表示,雙方曾作有意義的討論。事態發展至今,阿里巴巴已決定離港他去,對港交所或本港而言確實是一個損失。
    在上市之後能夠繼續控制公司是馬雲允許阿里巴巴上市的前提。不過,在香港「同股同權」的制度下,由於馬雲與其管理團隊只持有集團約10%的股權,故在現行制度下,馬雲以及管理層無法在港上市之後保證對公司的控制權。因此,阿里巴巴便提出了「合伙人制度」上市的建議,令「合伙人」有權提名董事會的大多數人選,藉此達到控制董事局的目的。馬雲曾公開表示,「合伙人制度」是阿里巴巴發展的動力,其堅持「合伙人制度」上市的決心表露無遺。
阿里巴巴一方面想於香港上市,另一方面又想保留對公司的控制權,魚與熊掌難以兼得,阿里巴巴今年在香港上市的機會,似乎愈來愈渺茫。《蘋果日報》引述消息指,港交所於周四舉行的例會,將再就阿里巴巴申請以合伙人制度在香港上市,尋求初步原則性共識,若未能取得共識,並且不能在下周一前,亦即在新保薦人監管條例在下月一日生效前,遞交上市申請,阿里巴巴今年上市的機會幾乎等於零。而《星島日報》的消息則指,即使阿里巴巴不介意「調節」合伙人制度,例如加設合伙人提名董事的次數上限,上市委員會及證監會亦不會接受。
內地電子商貿龍頭阿里巴巴赴港上市計劃傳觸礁,原因應是該公司擬采合伙人制,即由少數股東緊抓董事會人事,本港監管機構憂同股不同權,恐損小股東權益,阿里巴巴與港交所談判拉鋸數月無果,或轉赴美國上市。
【明報專訊】「千億新股」阿里巴巴上市時間地點懸而未決,有報道指港交所(0388)的上市委員會將於本周四的例會上討論阿里巴巴屬意的合伙人制度,另有報道指阿里巴巴已著手籌備到美國上市事宜。按正常程序,倘阿里巴巴本月底前不遞交上市申請,則今年內在港上市機會渺茫。
阿里巴巴與港交所的矛盾焦點在於合伙人制。阿里巴巴希望通過合伙人制在香港上市,即在章程中設置的提名董事人選的特殊條款:由一批被稱作「合伙人」的人提名董事會中的大多數董事人選,而不是按照持有股份比例分配董事提名權。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准千億新股阿里巴巴赴美上市之路,隨時更難行。美國財經媒體CNBC引述消息稱,中國政府或會出手過問,因阿里掌控了全國電子商貿數據命脈,身分極其敏感,在美掛牌未必符合中國利益。有傳阿里的目標是明年首季登場,集資超過150億美元(約1125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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