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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商人有意取代王征入主亞視 @ 2013-08-24T05: Back Hot News
Keyword:亞視 盛品儒 王征
Concept:盛品儒7日 , 亞視100萬元
通訊局認為,盛品儒容許王征在沒有擔當任何行政或管理職位的情況下,干預亞視的管理和運作,從而對亞視行使實際控制,並不恰當。此外,有力的證據顯示,盛品儒在調查過程中向通訊局提供有誤導成分的資料,以期掩飾王征介入亞視的管理的性質和程度,因此,認為盛品儒不再符合《廣播條例》關於「適當人選」的規定。
通訊局調查期間,亞視和盛品儒提供虛假會議紀錄,隱瞞王征在亞視的角色。通訊局決定,判處亞視最高刑罰,即罰款一百萬元,除了要確保王征不再實質控制亞視,還要解除盛品儒董事職務。
通訊事務管理局公布有關亞洲電視主要投資者王征,被指操控亞視的調查報告內容。通訊事務管理局主席何沛謙表示,去年調查亞視近11個月,期間向亞視現任及前任行政人員作深入調查,發現亞視主要投資者王征,十分積極和直接參與亞視日常運作,王征不時會「訓示」或「指示」同事或部門,牽涉的范圍亦廣闊,包括指導亞視銷售推廣、業務發展及節目安排等。他又說,王征曾「訓示」所有與會者,需要准時出席會議,並須向亞視執行董事盛品儒匯報,又請人力資源科整理員工的出勤紀錄、並要求新聞部播放一些節目等。管理局決定,就亞視違反牌照條件,向亞視罰款港幣100萬元,又要求亞視確保王征不會對亞視行使實際控制,7日內要求盛品儒終止其對亞視行使控制的身分,包括其董事職務,原因是他已不再是「適當人選」,以及3個月內向管理局提交建議書,詳細交代亞視必須采取的措施,改善其企業管治,以達致持牌機構應有的水平。亞視早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要求禁止局方披露報告,但申請被終審法院駁回。
通訊事務管理局公布,亞洲電視主要投資者王征,被指操控亞視的最後調查報告,要求亞視須於送達報告起7日內,終止盛品儒包括執行董事的職務,並要求亞視確保投資者王征不再對亞視行使實際控制;並決定向亞視施加最高罰款港幣100萬元。
何沛謙表示,他們已將報告交轉界警方,以跟進是否涉及刑事成分。通訊局已向亞視發出裁決,需罰款100萬元,7日內免去盛品儒的職務,並要確保王征不再操控亞視。何沛謙稱,亞視需如期執行通訊局的決定,否則最嚴重可被罰停牌。
對於通訊局判亞視罰款100萬元,以及要求王征及盛品儒不能再控制亞視,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懲處太輕,通訊局應考慮收回亞視牌照。但有學者形容今次事件史無前例,認為罰則嚴重,相信是因事件涉及誠信問題。亦反映政府對亞視的管理混亂,已到忍無可忍地步。
而當時亞視的董事局已經停止運作,管理局指名為顧問的王征作出指示、盛品儒則是「言聽計從」,而盛品儒是唯一獲得授權亞視日常事務的高層人員。
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調查證實王征干預亞視日常管理和運作、執行董事盛品儒誤導管理局,亞視被罰款百萬元。
通訊局的亞視控制及管理調查結果顯示,曾承諾不控制亞視運作的主要股東王征,多方面插手亞視的日常管理。
管理局在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期間進行調查,指王征廣泛參與亞視的日常運作,包括每周行政例會,並向同事訓示及指示,而執行董事盛品儒也「言聽計從」。管理局認為,盛品儒不僅容許王征參與管理亞視,還在調查過程中提供有誤導成份的資料,以掩飾王征介入亞視的管理性質和程度,要求亞視7日內終止盛品儒的職務。
【AM730專欄】亞記又瘀皮多一劑,網上各人大把花生等睇戲。因為早前通訊局裁定亞視違反牌照條件,容許主要投資者王征干預公司管理,建議向亞視罰款100萬元,並禁止亞視執行董事盛品儒再參與公司管理。亞視向終審法院申請訴訟許可,被法官即時拒絕,亞視徹底敗訴,輸官司兼夾輸台格,法律上再無法阻止通訊局公開報告,再進一步,如果報告證實王征及其他管理層嚴重干預新聞部運作,議員提出政府應立即收回亞視的免費電視牌照,盡快批出新牌照增加競爭。
終院法官認為,亞視並非完全無法取得報告涉及的資料或數據,以用作回應,通訊局已考慮到數據的保密,把有關資料作有限度公開,容許亞視取閱,局方沒有違反公平調查的原則。亞視前年7月誤報前國家主席江澤民死訊,觸發通訊事務管理局展開調查,而在初步調查意見草議中,局方曾建議判罰亞視100萬元,同時建議把亞視執行董事盛品儒撤換。
判定主要投資者王征曾干預亞視日常管理運作,從而對亞視行使實際控制;及執行董事盛品儒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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