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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論投資- 郭家耀電煤價改革有利煤企 @ 2012-12-28T08: Back Hot News
Keyword:電煤價格 取消
Concept:取消電煤價格
大陸國務院已批准國家發改委取消重點合同並推進電煤價格並軌制,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副主任閻世春指出,交通部門未來只需銜接匯總合同,也是大陸首次放開煤炭運力配置,意味傳統電煤合同形式將取消,標志電煤首次正式完全市場化。
    25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深化電煤市場化改革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提出取消重點合同,取消電煤價格雙軌制,煤電雙方自主協商確定價格。同時繼續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當電煤價格波動幅度超過5%時,以年度為周期,相應調整上網電價。
《意見》稱,自2013年起,取消電煤重點合同,取消電煤價格雙軌制,國家發展改革委不再下達運力配置方案。煤企電企自主協商確定電煤價格。
此前,為減輕發電企業的經營壓力,國家相關部門牽頭聯合煤炭行業與發電行業在每年簽訂購銷合同,即重點電煤合同,強制煤炭行業以優惠價格向電力公司保證供應一定數額的煤炭。如今電煤價格並軌,重點合同取消,電煤價格將完全交由市場供需雙方決定。
若認為中國經濟既然有望復蘇,煤炭價格和需求亦會上升;全球煤炭價格連漲個多月,動力煤漲幅更逾10%,已突破90美元大關,大大收窄與內地煤價之差距。12月21日,發改委宣布,決定解除自2012年1月1日起實施的電煤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即取消對合同電煤價格漲幅和市場交易電煤最高限價的有關規定。從2013年1月1日起,電煤由供需雙方自主協商定價。
國務院辦公廳的《意見》首先明確的就是「建立電煤產運需銜接新機制」。《意見》稱,自2013年起,取消重點合同,取消電煤價格雙軌制,且有關部門不再下達年度跨省區煤炭鐵路運力配置意向框架。這與12月21日國家發改委在官網的表述基本一致。
早在上世紀80年代改革開放初期,國家即逐步縮小了煤炭市場的指令性計劃,但在90年代國家決定逐步放開煤炭價格後,市場出現了變化,當時煤炭價格連續5年上漲,使電力生產企業深感壓力。為了確保電價穩定,國家又在1996年設立了國有大型電廠的電煤價格,對電力生產的上游行業煤炭采取了行政干預,要求煤炭企業的部分產品必須以低於市場的價格供應電力企業,從而形成了「計劃煤」和「市場煤」兩種價格。但是,用行政手段人為壓低煤炭價格,讓一部分煤企為電企作出利益犧牲,實際上造成了煤炭市場的價格混亂,利用兩種價格之間的差價尋租的丑惡現象再度出現。同時,它也使電力企業養成了高枕無憂的惰性,不利於其深化改革。因此,這次決定電煤價格並軌,是我國逐步取消政府對市場行政干預的一個重要步驟,它對理順煤炭市場和電力市場的價格機制都有積極意義。
「相關臨時政策此時取消,由市場自行調控取代,不會對電煤價格波動造成影響。」彭金剛表示。
發改委發布通知,基於目前電煤供需逐步趨緩、電煤價格在全國范圍內基本穩定,決定於明年1月1日起,解除對電煤的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即取消之前對合同電煤價格漲幅和市場交易電煤最高限價的有關規定,電煤由供需雙方自主協商定價。(I)
其實在2005年,發改委就曾取消過前一年出台的電煤價格臨時性干預措施,當時就多有猜測電煤價格並軌時機已到。之後幾年,電煤價格也曾實行過短暫的「市場定價,由供需雙方企業協商確定」的政策,但當時市場並不穩定,煤炭價格不斷上漲,造成電企盈利連年走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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