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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半自由行反應淡 @ 2012-11-29T04: Back Hot News
Keyword:強積金 積金局
Concept:積金局建議 , 收費強積金基金
積金局向政府提出四項改革建議以壓低收費,包括為強積金基 金的收費設定上限;規定所有強積金計劃提供不同種類的低收費基金;設立一種簡單、低收費、穩健的基本基金;以及引入非牟利經營者,提供簡單、低收費的強積金計劃,令強積金收費下調,對象包括目前的社會企業。胡紅玉表示,「現時的社企,如果覺得自己有能力參加,基本上現時的法例入面,它們亦可做受托人,希望政府是為強積金的未來以及要增加各方面對強積金的信心,可以大刀闊斧一點,作出一些改革」。她表示,有關建議會提交財政司司長考慮,希望可以盡快落實。
昨日金管局總裁陳德霖於立法會作工作匯報時表示,根據法例規定,該局職責在於維護本港貨幣、銀行體系及金融市場的穩定性,外匯基金既非投資基金,亦非退休基金,若金管局擔任強積金公共受托人,將與其法定職能不一致。他補充,目前市面上有超過400種強積金的基金,打工仔選擇不算少,坊間部分投資新興市場的基金亦有不俗回報。對於強積金收費高且回報低的說法,他認為基金收費除牽涉管理費用外,行政支出亦占大部分。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強積金運作至今近12年,一直備受基金「高收費、低回報」批評。積金局昨日公布委托顧問進行的研究報告指,目前基金開支占總資產的1.74%,平均淨回報率只有3.4%,建議采取一系列措施降低成本,包括即時推出4項短期措施:敦促受托人為每個計劃提供不同種類的低收費基金;協助他們進一步簡化行政程序;淘汰及整合規模較細的基金;及協助打工仔整合個人賬戶,期望可於2018年將基金開支比率降至1%(見下表);倘以目前4,000億元強積金總資產值計算,相等於每年可省下30億元。長遠而言,積金局建議為基金收費設上限;引入非牟利經營者,向打工仔提供簡單、低收費的強積金計劃等。
強積金推行十二年,全港現有十九家受托人,推出近五百種強積金基金計畫給打工仔選擇。積金局委托安永會計進行強積金收費改革研究顧問報告,積金局昨召開董事會討論,據知安永已提交多項建議,積金局有心水建議。
工聯會權益委員會副主任葉偉明昨指強積金是雇員資產,但現時法例容許雇主解雇員工時,將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與強積金雇主供款部分「對沖」,變相利用雇員的退休福利補貼雇主應負擔的責任,讓其以低成本解雇員工。工聯會又建議,積金局應盡快立例,制訂強積金總收費上限,並要列明實際收費,裁汰及精簡表現不理想及資產額低的基金,以及促請政府設立公共基金。
【明報專訊】本港強積金一直被批評收費高昂、回報參差,積金局早前委托顧問研究受托人的行政成本,並於昨日召開董事會議商討,計劃下周一公布。據悉,報告指強積金涉及大量繁雜手續,部分來自政府保障條款,不單要引入電子平台,政府亦需要修例簡化流程,可令平均收費減少0.35個百分點,又建議成立公共受托人及制訂收費上限,但有指與會的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表明擔心被業界質疑「與民爭利」,未知可否承擔。
積金局非執行董事潘祖明指,希望市場上會有越來越多的低收費強積金基金,又指現時市場上,已有一些基金開支比率低資產值百分之一點三的基金,希望收費水平可以逐步邁向百分之一水平。他重申,局方下月底前,會在網站列出低收費基金名單,供打工仔參考,但認為,無論是私人基金公司,抑或政府提供,營運強積金基金都是涉及行政成本的。
投資者要挑選合適的強積金平台除了要了解本身可以承受的風險,也要留意強積金受托人的收費、可以提供的基金選擇以及包括基金買賣差價等條款細節。強積金收費主要分兩個層面:基金平台(強積金受托人)收費和管理公司(基金經理)的收費,兩者的收費高低會直接影響投資者的實際回報。此外某平台下可供選擇基金的表現、風險也需要仔細分析。綜合分析收費和基金表現就可以得知基金過往實際的回報紀錄,作為評核平台優劣的參考指標。投資者也需特別注意買賣差價風險:部分計劃轉換受托人需時6-8星期,如市況波動可能出現低價沽高價買的風險,故此適宜挑選市況較為穩定的時候提出轉換。
消委會早前指出,強積金回報低收費貴。蘇偉文說,如果社會要求投資事宜交金管局處理,理論上可修例,把積金局職能變成「莊家」,負責收集供款,然後給予金管局,金管局變成基金經理,而回報交給市民。他指一旦統一了市民供款,基金數額巨大,投資便更具彈性,也可以投資回報較高而風險也較高的產品。不過他指一旦如此,市民便有期望,金管局便有「揹數」壓力,要提供一定投資回報。他指新加坡為公積金提供約5%保證回報率,若投資不達標,可能要由政府及供款人補貼。
至於,強積金半自由行推出近一個月,劉嘉時指供款人轉換宗數不多,而銀聯早前亦推出收費優惠,鼓勵供款人將個人賬戶(或稱保留賬戶)轉移,該優惠計劃將會延長至明年3月底,劉嘉時指,屆時會檢討成效,決定是否將優惠再延長。據該公司收費計劃,如供款人於明年3月底前,將強積金資產由其他受托公司轉移至銀聯之個人賬戶,若資產達5萬元,股票基金管理費為1.38%,恆指基金為0.85%至0.9%。
積金局遂提出4項短期措施,包括要求受托人整合基金種類、提供更多低收費基金,以及落實電子平台系統簡化程序。積金局行政總監陳唐芷青舉例指出,目前400多款基金之中,約有23款基金的成本低於1.3%,當局會在下月公布名單,希望促使其他基金公司減收費。當局「樂觀」期望,到2018年,基金成本開支可減至總投資額的1.14%,即較現時下調0.6個百分點(見圖)。
強積金管理局提出多項改革建議,包括設定基金收費上限、減低基金收費、設立簡單低收費、穩健的基本基金,引入非牟利經營者。
積金局因應強積金制度行政成本研究報告 , 向政府提出多項改革措施 , 使強積金收費能向下調, 包括為基金收費設定上限、 規定所有強積金計劃要提供低收費基金、 設立簡單低收費及穩健的基本基金, 及引入非牟利經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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