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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IPAD傳27日登陸內地 和解協議將生效 @ 2012-07-05T18: Back Hot News
Keyword:蘋果 唯冠 和解 IPAD
Concept:唯冠1989年 , 6000萬美元和解IPAD商標
2010年2月,IP發展公司又以10英鎊的價格將上述10個IPAD商標轉讓給蘋果公司。之後,蘋果公司要求深圳唯冠公司變更涉案兩個商標權屬的注冊登記時遭到拒絕。深圳唯冠公司稱,台灣唯冠公司無權處分深圳唯冠公司商標,其從未將涉案商標轉讓給蘋果公司。雙方遂引發爭議。
是次蘋果與唯冠的商標權爭議,始於2009年,當時蘋果通過英國IP公司,以3.5萬英鎊代價,向唯冠台北公司購入其所擁有的IPAD全球商標。不過,唯冠台北公司的母公司深圳唯冠認為,IPAD的內地商標權並未包含轉讓合約中,認為唯冠仍擁有IPAD在內地的商標權,從而引發雙方就IPAD在內地的商標權,興起不同的訴訟。
【文匯網訊】據中新網7月2日報道,今天,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透露,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就IPAD商標案達成和解,蘋果向唯冠支付6000萬美元。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微博中表示,蘋果公司已按調解書的要求向廣東高院指定的賬戶匯入6000萬美元。此舉意味著IPAD權屬糾紛上訴案塵埃落定,蘋果新IPAD將很快在國內上市。
深圳唯冠代理律師謝湘輝表示:「蘋果與深圳唯冠在IPAD商標糾紛一審中願意支付100萬元,二審中願意支付1億元。」深圳唯冠董事長楊榮山透露,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和解過程中起到了主導作用。據深圳唯冠方面的人士透露,在高院的協調,蘋果對整個事情更明白,認為付出一個代價是合理的。否則對蘋果的形象不利。「這件事情很糾結,這兩家公司,一個為了面子,一個為了里子。」
曠日持久的蘋果和深圳唯冠的「IPAD商標案」終於落下大幕。蘋果公司以6000萬美元的代價,拿回了「IPAD」商標在中國內地的歸屬權。新聞一出立即引發了輿論熱議,甚至旗幟鮮明地劃分成「蘋果粉」和「蘋果黑」兩個陣營。前者如創新工場董事長李開復,認為蘋果無疑是因為不熟悉中國法律,被唯冠敲詐了一筆;後者則認為,畢竟唯冠第一個做出了名為「IPAD」的計算機產品,就算是產品不成功,但日後商標價格的猛漲也屬於自主研發的「多樣化」收益。
和解達成後,唯冠律師表示,「和解金額未達預期」。的確,行將破產的唯冠目前擁有最昂貴的資產就是IPAD商標,將商標兌現是唯冠出於自身和債權人利益的考慮。但是,IPAD商標最大的價值是由蘋果公司創造的。如雙方不能和解,蘋果IPAD使用新的名稱,唯冠手里的商標價值將一文不值。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日宣布,蘋果公司已與深圳唯冠公司就IPAD商標案達成和解,蘋果公司向深圳唯冠支付6000萬美元,蘋果將獲得IPAD在中國內地的使用權。業內人士稱,這是國內所涉金額最高的一起知識產權案,對國內外企業在中國市場布局敲響了警鍾。
大陸的蘋果迷們,終於可以買到IPAD平板電腦了。原來蘋果和大陸深圳唯冠公司,就IPAD商標達成和解,據當地媒體和部份外電報導,蘋果公司支付了6千萬美金,將近18億新台幣給唯冠,取得IPAD商標,讓蘋果旗下這款熱門商品,日後得以在大陸,以IPAD名稱出售。
蘋果與深圳唯冠就IPAD商標達成和解,人在大陸深圳的唯冠科技集團主席楊榮山昨天接受聯合報訪問時表示:「雖然不滿意,但是可以接受。」他還說,要不是遇到經營困境,否則唯冠還可以爭取到更多和解金。
2000年唯冠台北公司注冊了IPAD電腦在歐洲與世界其他各地的商標。2001年深圳唯冠公司先後申請注冊了兩項IPAD中國商標。2009年蘋果通過一家名叫IP的英國公司花費3.5萬英鎊從唯冠台北公司獲得了IPAD的商標權。2010年1月蘋果發布IPAD平板電腦。2011年2月深圳唯冠與蘋果就IPAD商標權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對簿公堂。深圳唯冠認為,IPAD在中國大陸的商標權歸自己所有。2011年12月深圳中級人民法院經過3次開庭審理,蘋果一審敗訴。2012年1月蘋果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12年2月深圳唯冠向上海法院申請禁止令,要求禁售IPAD產品。2012年7月2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布蘋果與深圳唯冠達成和解。記者 祝劍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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