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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冠禁售IPAD申請 滬法院駁回 @ 2012-02-24T08: Back Hot News
Keyword:唯冠 蘋果 IPAD
Concept:深圳唯冠公司 , 蘋果唯冠IPAD商標
@李國斌律師:蘋果從IP公司購買商標,只能購買IP公司擁有的注冊商標。IP公司未能取得中國大陸的IPAD注冊商標,該商標就不應在蘋果公司購買的范圍。蘋果沒有從IP公司買到中國大陸IPAD商標,直接起訴深圳唯冠,在法理上沒有訴權。你向我買三件商品,我能給兩件,有一件經銷商還沒有給我,你告誰?
直到2006年,蘋果計劃推出IPAD時才發現,商標使用權歸屬於唯冠公司。強勢的蘋果隨即以「撤銷閒置不用商標」為由,在英國對唯冠發起訴訟,可最終,卻是唯冠贏得了這場商標官司。經多方協商,2009年,蘋果和英國IP公司與唯冠達成協議,按公開資料的說法,「唯冠台北公司將IPAD全球商標以3.5萬英鎊價格轉讓給蘋果。」
此外,中國不單是蘋果IPAD、IPHONE以及IPOD等全線產品的生產基地,而且也是潛力巨大的銷售市場。商標之爭會影響到蘋果產品在中國的銷售。英國《獨立報》認為,本來中國市場上IPAD的熱銷,有助於蘋果甩開平板電腦上的競爭對手亞馬遜KINDLE FIRE,但是現在的商標之爭使IPAD可能在中國這個增長最迅速的市場遭遇麻煩。如果蘋果不能在法律層面取得進展,那其IPAD生產和銷售將會陷入非常困難的境地。
此前,蘋果CEO庫克透露,IPAD的全球銷量已達5500萬台,銷售速度超過了IPHONE,在中國該產品占據了中國平板電腦市場超過70%的份額。2月6日,持有「IPAD」商標的深圳唯冠在上海向浦東新區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封殺蘋果對於「IPAD」商標的繼續使用、禁止蘋果IPAD的出售以及巨額索賠。不過,對於網絡渠道的下架,深圳唯冠代理律師馬東曉在接受采訪時曾表示,唯冠並沒有專門請求工商部門查封IPAD網絡銷售渠道。
蘋果與唯冠的矛盾仍主要集中在當年的商標權轉讓是否涉及大陸地區。唯冠方面稱,IPAD中國商標沒有賣給蘋果曾是當年蘋果公司承認的事實,雙方進行了長時期的轉讓談判;2010年8家銀行查封唯冠深圳公司後,蘋果還派律師與8家銀行協調有償轉讓該商標,但在蘋果公司強行使用IPAD商標後開始不認賬。
深圳唯冠是台灣唯冠集團在大陸的子公司,台灣唯冠之前將IPAD商標權出售給蘋果,但深圳唯冠公司表示,這項出售並不包括IPAD在大陸的商標權。
律師函中顯示了深圳唯冠參與IPAD商標的過程,並列出了一些細節。比如,最初溝通IPAD商標轉讓協議的員工都是深圳唯冠員工;深圳唯冠法務部總監麥世宏曾簽署IPAD中國大陸注冊商標的轉讓協議等。(羅亮)
該信函內容指出:「唯冠不應對媒體發布不實訊息,且此種言論對蘋果的聲譽造成負面影響損害。」蘋果和唯冠卷入 IPAD 商標的專利戰爭,蘋果聲稱唯冠早在 2009 年,已將商標權售予蘋果,然而唯冠則宣稱從未真正賣出 IPAD 商標,且現正要求蘋果停止對中國出售 IPAD。
- 深圳唯冠參與協商並同意轉讓的IPAD商標中始終包括於中國大陸注冊的兩項商標。JONATHAN HARGREAVES於2009年11月10日向深圳唯冠發送的第一份轉讓協議稿的“附件A”中已然包含了在中國大陸注冊的商標內容(包括注冊號碼)。深圳唯冠確認轉讓唯冠集團於各國持有的IPAD商標,其中包括深圳唯冠所持商標,並於2009年11月20日的郵件中強調:“如你所知,我公司是一家跨國公司,且一直信守諾言”,並表示“我公司會在收到前後即簽署國家轉讓合同”。麥世宏於2009年12月23日所簽署的轉讓文件附件A中也同樣注明了在中國大陸注冊的商標及其注冊號碼,麥世宏還為此簽署了中國大陸注冊商標的轉讓協議。
目前爭奪焦點圍繞在唯冠台灣分支是否有權出售這些商標,以及這項權力是否取決於唯冠深圳分支與其債權銀行。蘋果於2009年曾以3.5萬英鎊(相當55163美元萬美元)向唯冠台灣收購IPAD在大陸等地的商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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