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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要聞》深圳唯冠稱蘋果設局騙取iPad商標權 @ 2012-02-17T18: Back Hot News
Keyword:IPAD 蘋果 唯冠
Concept:蘋果公司IPAD商標
據了解,2000年,唯冠國際在台灣的子公司——唯冠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台灣唯冠),在多個國家與地區注冊了IPAD商標。2001年,唯冠國際另一家子公司——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簡稱深圳唯冠)在中國大陸注冊了IPAD商標的兩種類別。
此前,蘋果CEO庫克透露,IPAD的全球銷量已達5500萬台,銷售速度超過了IPHONE,在中國該產品占據了中國平板電腦市場超過70%的份額。2月6日,持有「IPAD」商標的深圳唯冠在上海向浦東新區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封殺蘋果對於「IPAD」商標的繼續使用、禁止蘋果IPAD的出售以及巨額索賠。不過,對於網絡渠道的下架,深圳唯冠代理律師馬東曉在接受采訪時曾表示,唯冠並沒有專門請求工商部門查封IPAD網絡銷售渠道。
    為什麼說雙方會和解呢?從法律的層面上講,有關深圳唯冠的IPAD商標擁有權問題幾乎無可懷疑,蘋果不能不承認自己當初的大意,承認當初與台灣唯冠簽署協議時相關調查做得不夠,留下讓深圳唯冠鑽的空子。而一向很看重知識產權保護的美國公司,在涉及商標侵權的案件方面必然十分慎重。因此,蘋果如今需要通過法律之外的、當事雙方能夠接受的形式,讓事情得到解決。從根本上說,IPAD在中國每銷售一天就是一大筆收入,因為某個官司糾纏不休使得產品「下架」,耽誤一天就是一大筆損失。何況,萬一二審敗訴,蘋果不僅要支付一筆巨額侵權費用,還將另外花錢回購IPAD商標。也不大可能出現蘋果將產品改名的情況。因為「IPAD」這幾個字母的無形價值,以及蘋果公司為其所作的前期投入,是絕不能夠輕易放棄的。
直到2006年,蘋果計劃推出IPAD時才發現,商標使用權歸屬於唯冠公司。強勢的蘋果隨即以「撤銷閒置不用商標」為由,在英國對唯冠發起訴訟,可最終,卻是唯冠贏得了這場商標官司。經多方協商,2009年,蘋果和英國IP公司與唯冠達成協議,按公開資料的說法,「唯冠台北公司將IPAD全球商標以3.5萬英鎊價格轉讓給蘋果。」
蘋果公司全球熱銷的IPAD,在大陸的商標權卻屬於一家債台高築、已幾近破產的深圳唯冠電子。這家由台商楊榮山在1994年端著百萬台幣到深圳創業成立的公司,1997年在香港上市年產值達到100億元港幣,還雄居全球第四大平板顯示器制造商。如今受金融危機拖累引發債務危機,這一場與蘋果的IPAD商標之爭,被視為是公司的救命稻草。
◎2010年:蘋果對仍用IPAD商標的深圳唯冠提侵權訴訟,但被告以IPAD商標為其獨有,台灣唯冠無權販售為由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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