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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管一手樓銷售建議法例今展開公眾諮詢 @ 2011-11-29T18: Back Hot News
Keyword:一手樓 銷售
Concept:
督導委員會對有關規管一手樓銷售法例向公眾諮詢,建議罰則有輕重之分。若罪行是輕微的規章性過失,建議罰款10萬元;對准買家可能造成直接影響和為其帶潛在財務損失的罪行,建議罰款50-100萬元;嚴重罪行建議由50萬至500萬不等,並最高可判處監禁6個月至7年(例如作出失實陳述及傳布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該建議並包括發展商在推盤的廣告內,可截有圖畫,圖像,繪圖或素描,顯示發展項目或其周邊的地區,惟需...... 請在這里發表您個人看法,發言時請遵守法紀注意文明。
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建議法例於今日起向公眾諮詢,有關法例包括所有一手住宅物業,惟督導委員會建議若干要求提供豁免,包括發展項目有95%或以上的單位在一段時間內一直在租約下持有,私人賣家只出售一幢一手建築物業,單位售予持續租用單位至少一段訂明時間的現有租戶,通過單一成交或整幢樓宇或整期發展項目方式出售發展項目,並建議居屋項目可豁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表示,由於居屋售樓機制與一手私人住宅方式不同,價格亦不是市價推出,故不受規管范圍之內。另外,督導委員價提出於某一特定時間前,不能作任何預留單位安排,不論是否涉及支付金錢。目前該會提出兩個考慮時間,包括是公布價單日期或開售日期,現向市民諮詢。(mk/a)(更正:2011-11-29 12:21:21 督導委員會建議居屋豁免一手樓銷售規管法例內)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傳真: 852 2186 8286電郵: newsroom@aastocks.com網址: www.aastocks.com
據運輸及房屋局前日提交的文件顯示,新增設的這兩個首長級職位將專職從事規管一手樓銷售的立法工作,任期由財務委員會批准即時起至2013年6月30日,年薪超過180萬及160萬港元。據悉,房屋事務委員會已同意運輸及房屋局開設這兩個有時限的首長級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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