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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民企》阿里巴巴集團向旗下「一淘網」投資10億元 @ 2011-11-02T18: Back Hot News
Keyword:淘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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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日報》(China Daily)周二報導,中國監管機構正在調查有關阿里巴巴集團(Alibaba Group)旗下淘寶商城(Taobao Mall)是否涉嫌壟斷的問題。
健康的市場徘徊於自由與責任之間,沒有自由缺乏活力,沒有責任則會亂套。法制為市場經濟提供自由和責任的邊界,所以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壟斷之所以是市場經濟的大敵,原因就在於壟斷具有強迫性,會破壞、限制他人的自由選擇,導致市場的扭曲和失衡。因此,市場中的壟斷力量應當受到特殊限制,比如不能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不能聯合強制漲價等等。如果一家企業不具有壟斷性質,他的市場行為是不應受限的,否則市場自由就是空談。所以,對淘寶商城的行為,唯一具有剛性意義的考量,在於它是否涉嫌壟斷,如果不構成壟斷,質疑和指責都意味著一種不符合法治和市場精神的脅迫。
晶報訊 據《中國日報》11月1日報道,備受關注的淘寶商城(微博)新規事件有了新的進展,10月31日,商務部官員表示,商務部認為淘寶的行為有壟斷嫌疑,並正會同工信部、發改委共同協商討論關於淘寶是否涉及壟斷的事情。
筆者在《法律是平息淘寶糾紛的最好手段》一文中已經指出,淘寶此次漲價行為涉嫌違反《反壟斷法》的規定,因此,國務院反壟斷機構應當及時介入並進行調查。然而,從媒體報道可以看出,介入此次淘寶糾紛的並非負責調查壟斷行為的商務部反壟斷局(即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兩個機構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而是負責推動中國電子商務發展的商務部電子商務和信息化司。其介入的理由也不是淘寶的行為涉嫌壟斷,而是基於「穩定物價和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高度」。很顯然,作為一個以營利為首要目標也是最高目標的企業,淘寶沒有義務「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所謂的「穩定物價」,也應該從反壟斷角度入手,而不是訴諸什麼政治「高度」。可以說,商務部電子商務和信息化司的干預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當然,電子商務和信息化司也許感到很委屈,因為他們只是「希望淘寶商城充分聽取各方意見」,並沒有發出行政指令,更未強制淘寶對中小賣家做出讓步。但是,對「國情」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當主管部委負責人約一家公司的負責人談話的時候,所謂的「希望」意味著什麼。更何況,商務部電子商務和信息化司在約談淘寶負責人的時候,到底說了些什麼,我們也許永遠無法真正知曉。
應當指出,我國《反壟斷法》並不反對市場支配地位本身,禁止的是企業對市場支配地位的濫用行為。那麼,淘寶2011新規則是否涉嫌濫用支配地位,根據《反壟斷法》第17條的規定,法律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從事「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價購買商品」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顯然,淘寶商城利用其在相關市場中的支配地位,大幅度提高服務相關價格,已經涉嫌違反《反壟斷法》有關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禁止性規定,國家反壟斷立法機構應當進行涉嫌壟斷行為的調查。如果調查結論顯示淘寶商城確實存在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則可以依據《反壟斷法》第47條的規定,對淘寶商城進行相應的行政處罰。
10月15日,商務部電子商務和信息化司負責人對記者表示,他們高度關注「淘寶商城內亂事件」。僅僅一天之後,商務部就開始約談淘寶網高層。於是,就有了後來馬雲回國開發布會的情景。在這次發布會上,馬雲還是道歉了、反省了,也調整了明年新政。他首先將新規頒布時間,由2012年1月1日推遲到9月30日,給了中小賣家緩沖期;又表示集團要拿出18億元來扶植中小商戶。然而,當天「反淘寶聯盟」一位帶頭人就說:「馬雲的發言缺少悔意,我們需要淘寶、政府和商家代表組成一個聽證會,徹底改變這個平台。 」由此可見,這場爭斗還遠遠沒有畫上句號,而不斷的「逗號」傷害的不僅僅是商家和淘寶網本身,還有更多無辜的消費者。
淘寶是不是涉嫌壟斷?這個話題在剛剛過去的10月份,被人反復提及。據中國之聲報道,商務部電子商務司副巡視員聶林海表示,淘寶的壟斷行為是否成立,政府相關部門正在關注此事。他說:「反壟斷在國內市場方面主要是三家,商務部、發改委、工商總局,商務部已經在和發改委、工信部協調這個事情,對於下一步怎麼做,應該是三家商量這個事情。」
11月2日下午消息,商務部電子商務司副巡視員聶林海今日在接受第一財經采訪時表示,商務部正在調查淘寶商城(微博)涉嫌壟斷一說純屬誤傳。聶林海稱,當時是就普遍情況來說,並非針對淘寶本身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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