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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中山原市長因交易洩密受賄一審獲刑11年 @ 2011-10-28T16: Back Hot News
Keyword:中山 市長 李啟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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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作為中山市原市長,李啟紅成為迄今為止涉嫌內幕交易犯罪的首位廳級干部。據報道,知情人士透露,李啟紅案未來可能會被中央紀委以典型案例形式通報。
本報訊 (記者章程、練情情 實習生黃舒嫻 通訊員穗法宣)昨日上午,隨著主審法官的判決宣告,中山市原市長李啟紅一案判決結果揭曉。廣州中院一審判處李啟紅犯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交易罪及受賄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2000萬元、沒收財產10萬元。同時接受判決的,還有其丈夫林永安、弟媳林小雁、弟弟李啟明、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譚慶中等9名被告,分別被判處1年6個月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宣判後,李啟紅當庭哭喊「今天是我人生最痛苦的一天」 。
按照李啟紅在法庭上的陳述,在她任職市長前,中山公用是一只垃圾股,她支援集團將優質資產注入上市公司,是為了在股票市場吸收更多資金,促進中山經濟發展。由於資產重組,該股復盤後,價格連續形成14個漲停,2個月時間價值就漲了約2.8倍,被稱之為「妖股」。然而,妖股最終難逃被停牌的厄運,眾多中小股民被套牢並損失慘重。李啟紅這位曾獲「2009中國十大品牌市長」的明星市長,因此被一些憤怒的股民冠之以妖股女市長。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曾當選「中國十大品牌市長」的原廣東中山女市長李啟紅,昨日被裁定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受賄罪成立,判囚十一年。李啟紅聞判後,認為判決過重,當庭失聲痛哭。李啟紅曾利用內幕消息炒買股票,獲利近二千萬元人民幣。
一是「信息腐敗」。如今,腐敗犯罪的新形式、新手段層出不窮。以往,個別官員往往通過直接為他人辦事而收受賄賂,被偵破的洩密案說明,官員掌握的重要信息也成為了權錢交易的對象。溫州市某醫院院長在該院醫療設備采購過程中給他人透露內部信息,以此收受「報答費」;廣東省中山市原市長李啟紅也是透露內幕信息,通過其家族成員從事股票交易,獲取大額利潤。洩密案官員則將「信息腐敗」推向更高層次,他們透露的不是某一單位的內部信息,而是國家的宏觀數據信息,讓一些證券從業者牟取暴利,從中收受好處。
廣州中院一審認為,李啟紅、譚慶中等10名被告構成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此外,李啟紅還收受賄賂,構成受賄罪,李啟明、費朝暉明知是內幕交易犯罪所得而予以掩飾、隱瞞,構成洗錢罪。宣判前,現年57歲、頭發花白的李啟紅面容平靜,並還向旁聽席上的家屬揮手致意。待獲知判決後,她認為對她的判決重,且非法交易一罪未認定其自首情節。她當庭表示想說話後,開始落淚。李啟紅說,這是她人生最黑暗、最失落的一天;雖犯了錯,骨子里仍有一些好品質,望早日回歸社會。在今年4月份的庭審中,出身於居委會干部的李啟紅也曾當庭痛哭。當公訴人提到李啟紅曾獲「2009中國十大品牌市長」時,李啟紅亦聞聲落淚。
原中山市長李啟紅因內幕交易被判11年
據新華社消息,廣東省中山市市委原副書記、原市長李啟紅因犯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和受賄罪,10月27日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2000萬元、沒收財產10萬元。其丈夫林永安、弟媳林小雁和弟弟李啟明也同時被判刑。
翻開李啟紅的檔案,她也曾有過奮斗和輝煌的昨天。她崇拜的人,是花木蘭,在她落馬前,她的人生軌跡確實可圈可點:參加工作42年,從一個小廠職工,到居委會主任,就這樣一步步從底層走到市長的位置,成為廣東省僅有的兩名女市長之一。2009年,李啟紅獲選「中國十大品牌市長」, 獲獎理由是:「她腳踏實地,一步一個腳印成長為傑出的品牌女性;她以其務實的作風,前瞻性的眼光,引領中山邁入珠三角"科技金融結合試點城市"2009年,她在交通、金融產業集群、城建環保等各個環節,為打造中山城市品牌,持續不斷地揮灑著熱情。」。這足見其光環層層,榮譽加身,如今,卻因犯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和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這不能不說是對當地官場的一個極大諷刺。
南都訊本案的被告人多達10人,其中李啟紅家族成員占了近一半,包括李啟紅及其丈夫林永安、弟弟李啟明和弟媳林小雁,同時受審的還有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用集團)原總裁助理、發展規劃中心原經理鄭旭齡、公用集團企管部原經理周中星、公用集團原董事長譚慶中等6人。庭審顯示,無論時任市長的李啟紅,還是中山公用集團的高管,雖然僅對極少數親友洩露了公用科技重組內幕消息,並叮囑少買...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昔日的李啟紅是何等的風光,又是何等的春風得意,此時的她笑比哭多,而且笑得是多麼的開心,又是多麼的得意。李啟紅14歲讀完小學後,沒有再讀書,做了一名編織女工;16歲時踏上仕途,成為石岐鎮中區朝陽居委會主任;21歲的她成了石岐鎮黨委副書記兼煙墩區黨總支書記、辦事處主任。此後的李啟紅,仕途一路綠燈,53歲時成為中山市女市長,而且被評為「2009中國十大品牌市長」。此時此刻的李啟紅可謂是權重一時,一呼百應。
本報訊 (記者吳敏)證券市場影響廣泛的內幕交易案件「中山公用案」昨日宣判。據羊城晚報等媒體報道,昨日上午廣州中院一審宣判,原廣東中山市長李啟紅因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以及受賄罪並處11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000萬元,沒收財產10萬元。同日獲刑的還包括李啟紅的丈夫、弟弟、弟媳以及中山公用原董事長譚慶中等10名被告。
原中山市長李啟紅因涉證券內幕交易獲刑11年的消息引起了一刀的關注。他表示,某些特權階層依靠內幕消息在股市獲取暴利,輕輕松松就賺到上千萬元,而散戶辛辛苦苦操作一年下來也未必能賺到錢。對於那些違反證券法的行為就該嚴厲查處,為投資者提供一個公平、公開、公正的市場環境。
還記得今年四月受審的中山市原市長李啟紅嗎?她通過內幕交易、透露內幕信息獲利近2000萬元。這本身說明,在內幕信息源頭,若想將信息變現為大把大把的鈔票,非常容易。而這次判了刑的幾名犯罪嫌疑人中,其中一位是國家統計局辦公室、秘書室原副主任、副處級干部孫振,另一名是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貨幣金融室研究室原副主任、副處級干部伍超明。這些都是核心崗位,直接可接觸到國家統計局所最終匯總的經濟數據,而崗位也就決定了信息源的“價格”,只要想賣,就一定能賣出高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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