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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自行發債 保障房建設可能受益 @ 2011-10-21T14: Back Hot News
Keyword: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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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的《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自行發債是指試點省(市)在國務院批准的發債規模限額內,自行組織發行本省(市)政府債券的發債機制。2011年試點省(市)政府債券由財政部代辦還本付息。
此外,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一研究人員就表示,「自行發債造成的融資成本增加,可能導致東部地方財政狀況良好,發債相對容易;西部地區財政基礎薄弱,發債困難,進一步加劇地區差距。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成為發債主體,中央政府可能不再對地方政府債務進行擔保。因此,如何約束地方政府按要求履行償債義務,控制地方債違約風險,是自行發債面臨的最大問題,也是地方政府自主發債的最大阻礙。」但在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看來,試點自行發債則可以變堵為疏,規范地方政府的財權,使其和事權相順應;讓地方政府陽光融資,減少隱形債務。
在財政部代理發行地方債兩年後,今年年初,財政部開始研究考慮“讓地方自行發債”,此時上海市向財政部申請發債額度的同時,也申請了2011年自行發債的試點。
據10月20日財政部網站消息,經國務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深圳市開展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同時財政部頒發了《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辦法》(下稱《辦法》)。
據了解,財政部預算地方債務處已從2008年開始對地方政府債務進行動態跟蹤、季度匯總累計等辦法將一部分地方政府債務規范了起來。2011年審計部門也對全國地方政府債務進行全面摸底。在地方債務規模和結構等都逐漸清晰起來的背景下,財政部允許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有了加速推出的基礎。
經國務院批准,上海、浙江、廣東、深圳四省地方政府今年內可實施自行發債試點。這是財政部昨日發布的《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辦法》透露出來的信息。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指出,這一方面說明年內地方償債壓力的確大,另一方面也暗示城投債風險已大降。據公開資料,浙江省財政廳廳長錢巨炎稍早前指出,2011年地方政府債券省級不留,全額用於市、縣,重點用於完成在建項目,優先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等。
葉檀:希望是一個利好的消息,因為我們要支持地方政府進行自行發債的試點,另外一方面在發債的試點過程中也應該走市場化之路,也就是說在債券的定價方面,信用評級方面應該走嚴格的市場約束道路,應該讓地方政府他自己的收支情況可以陽光化,這樣投資者才會對當地政府的發債的政府的收支做出一個明確的判斷。
內地方面備受關注的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昨日終於獲得了中國財政部的批准,並從今天起實施。首批獲得自行發債資格的包括上海、深圳兩市以及浙江、廣東兩省。雖然目前自行發債的規模有限,但畢竟是一個好開始,某程度紓緩了內銀或因地方融資平台而大幅撥備的壓力。昨日建行(00939)20天線失而復得,收於10天線附近,呈陰燭錘頭,技術走勢已算不差,亦較工行(01398)為佳,後者略被10天線拋離。
千呼萬喚的地方自行發債正式出台,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和深圳市,成為首批獲國務院批准自行發債試點,打破《預算法...
經國務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深圳市開展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為加強對2011年自行發債試點工作的指導,規范自行發債行為,我們制定了《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另外,國務院批准上海、浙江、廣東及深圳試點地方政府自行發債籌資,債券期限3至5年。浙江將率先發行176億3年期地方債,年利率為3.67%。
一位外資銀行管理層人士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感歎道:「歐洲債務危機的嚴峻情勢,以及愈趨嚴厲的監管環境,很有可能令歐洲銀行業經歷一番『脫胎換骨』的改變。」◆中國證券報>>滬浙粵深擬推地方自行發債試點財政部20日消息,經國務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深圳市開展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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