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此頁

熱門新聞

幣安前CEO趙長鵬認洗錢罪法院判囚4個月 @ 2024-05-01T20: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趙長鵬 個月 幣安
概念:美國洗錢 , 幣安創辦人趙長鵬被判
隨後,西雅圖聯邦法院法官指出,趙長鵬將幣安的增長與盈利能力看得比遵守美國法律更重要,而且控方未能證明趙長鵬事前不知道非法活動,認為3年刑期並不合適,因此做出了判處趙長鵬監禁4個月的決定。
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BINANCE),公司前行政總裁趙長鵬去年底向美國司法部認罪,承認涉嫌洗錢指控及支付5000萬美元罰款,以及幣安被開出43.68億美元的巨額罰單後,趙長鵬4月30日被判處4個月監禁。
趙長鵬被控允許犯罪分子在其平台上洗錢。2023年11月,趙長鵬承認洗錢指控並辭去幣安CEO職位。
美國的調查顯示,幣安既未確實履行反洗錢計畫,也無視美國的制裁規定,依舊允許遭到美國制裁的國家與美國用戶交易,例如美國用戶與伊朗用戶之間的交易就超過9億美元。法官認為幣安將公司成長及獲利置於美國法令之上,且同時違反了美國的多項法令,最終幣安同意支付43億美元的罰款,而趙長鵬則同意辭去執行長一職,亦支付了5,000萬美元的罰款。
趙長鵬2023年12月向美國司法部認罪,承認涉嫌洗錢指控並支付5000萬美元罰款,同時幣安被開出43億美元巨額罰單,以及需要任命一名獨立監察員來監督幣安的合規情況。
美國檢察官周二(4月23日)在一份法庭文件中表示,鑒於世界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BINANCE)創始人趙長鵬已經承認違反美國反洗錢法,檢方認為趙長鵬應當被判刑36個月。
曾被視為加密或幣行業最有權勢人物的幣安前執行長趙長鵬因違反美國《反洗錢法》,遭美國法院判處4個月監禁,成為繼FTX創辦人班克曼-弗里德之後,第二為被判入獄的主要加密貨幣平台創辦人。
據《華爾街日報》報道,47歲的趙長鵬在去年11月承認違反了美國反洗錢規定,他同意辭去幣安首席執行官的職務,個人支付5000萬美元刑事罰款,幣安將支付18億美元的刑事罰款,並被沒收25億美元。而上周,美國檢方在一份法庭文件中稱,除了罰款外,趙長鵬還應該在監獄服刑36個月。
今年4月,美國檢方正式提出對趙長鵬的刑事指控,指趙長鵬的幣安存在嚴重的合規問題,除未報告與恐怖組織相關的可疑交易外,也未通報與專門出售兒童性虐待資料網站有關的交易,且是勒索軟體收益的最大接收方之一,認為相關行為嚴重違反了美國的反洗錢法規,必須予以嚴懲,建議法院判處趙長鵬36個月監禁。
去年11月,趙長鵬承認包括洗錢在內的刑事和民事指控,並辭去幣安執行長一職,使幣安可以繼續在美國營運。同時,幣安同意支付總計43.2億美元的罰款,其中包括18.1億美元的刑事罰款和25.1億美元的賠償。
去年11月,作為與美國政府達成認罪協議的一部分,趙長鵬已支付5000萬美元(約6825萬新元)罰款,並辭去幣安首席執行官的職務。幣安也承認違反反洗錢和制裁法,同意支付43億美元罰款,並任命一獨立監察員來監督公司的合規情況。
此前,美國檢方當地時間4月23日在一份法庭文件中稱,趙長鵬在承認違反反洗錢法之後,應在監獄服刑36個月。趙長鵬已於去年11月辭去幣安首席執行官一職,當時他承認了違法行為,公司同意接受43.2億美元的罰款。
2023年11月,美國司法部與幣安和趙長鵬達成和解協議。根據美國司法部發表的聲明,幣安對涉嫌洗錢、無證匯款、違反制裁等指控認罪,將繳納43.16億美元罰款;趙長鵬承認違反了美國反洗錢有關法律規定,同意支付5000萬美元的罰款,並辭去首席執行官職務。和解協議允許幣安繼續運營。
幣安前總裁趙長鵬承認違反美國反洗錢條例,周二(4月30日)被判入獄四個月。

流動版 | 完全版
論壇守則 | 關於我們 | 聯繫方式 | 服務條款 | 私隱條款 | 免責聲明 | 網頁指南
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 (C) 2024 Suntek Computer Systems Limited.
免責聲明 : 88iv設立此一網站,旨在以最快捷的方式為公眾人士提供清楚準確的最新資料,但在整理資料及編寫程式時或會有無心之失。故88iv特此聲明,此一網站所載的資料如有任何不確之處、遺漏或誤植錯字,並引致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或虧損,88iv概不負責,亦不會作出任何賠償(不論根據侵權法、合約或其他規定亦然)。此外,88iv並不保證本網站所載的資料乃屬正確無誤及完整無缺,亦不擔保可以及時將資料上網及內容適合有關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