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毅控股有限公司, 03992.HK - 公司概览 |
集团主席 |
潘建良 |
发行股本(股) |
500,000,000 |
面值币种 |
港元 |
股票面值 |
0.01 |
行业分类 |
物业管理及代理 |
公司业务 |
集团主要于香港为公共及私人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包括屋苑一般管理、租务管理、租金及管理费收取服务、护卫、洁净、小型维修及保养、项目管理服务、法律及行政支持服务。 全年业绩: 二零二零财政年度之总收益为约783.9百万港元,较二零一九财政年度之约715.8百万港元增加9.5%。 二零二零财政年度之经调整经营溢利为约37.3百万港元,较二零一九财政年度之约32.6百万港元增加14.4%。 二零二零财政年度之经调整溢利为约29.9百万港元,较二零一九财政年度之约25.7百万港元增加16.3%。 业务回顾: 集团主要于香港为公共及私人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包括屋苑一般管理、租务管理、租金及管理费收取服务、护卫、洁净、小型维修及保养、项目管理服务、法律及行政支持服务。 于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香港房屋委员会(「香港房委会」)仍为集团之最大客户,且集团的现时物业管理组合包括三十一(31)份香港房委会合约(包括十六(16)份物业管理服务合约,十一(11)份独立护卫服务合约,三(3)份独立洁净服务合约及一(1)份借调合约);六十四(64)份私人物业管理服务合约;五(5)份私人独立洁净服务合约;两(2)份市区重建局(「市建局」)独立护卫服务合约,两(2)份市建局独立的洁净服务合约;以及两(2)份衞生署洁净服务(检疫中心)合约。 业务展望: 集团认为香港的物业管理服务市场(属于劳动密集型且易受宏观经济状况影响)仍在持续增长及充满挑战。为提升物业管理业务的增长、增加集团的市场份额及达成集团的目标,公司拟(i)竞标香港房委会额外物业管理服务合约、独立护卫服务合约及独立洁净服务合约;(ii)扩大于居者有其屋计划(「居者有其屋计划」)屋苑、非住宅物业及私人屋苑的服务;及(iii)透过于香港收购私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公司扩展业务。 |
资料来源于上市公司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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